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026-2027学年
供应商比选公告
****月华分园
为规范食材采购工作流程,保障食材供应安全、新鲜、优质、平价,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食材供应**机制,满足日常餐饮食材供应需求,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西教体3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良好信誉的优质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
0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项目
2. 服务内容:
包一:蔬菜、水果、肉类
包二:奶制品:酸奶、牛奶
包三:干杂、粮油
包四:糕点
3. 服务周期: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4. 服务地点:****月华分园
02
供应商参选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表。(猪肉需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禽类需提供检验合格证,蔬菜水果需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及农残检测合格证,其他品类均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 :****政府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03
比选报名需提交资料
01
1.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食材溯源渠道证明、冷链配送设备、仓储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4. 近一年食品安全检测报告、无不良信用及违规记录证明;
5. 详细食材报价清单、企业简介、过往**案例及履约证明材料;
6. 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履约承诺书、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所有报名资料需整理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04
报名及比选安排
1.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项目
2. 服务内容:负责日常所需粮油、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干货、调味品等各类食材的配送供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定时、定点配送,保障食材品类齐全、货源稳定。
3. 服务周期: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4. 服务地点:****月华分园
05
比选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市礼州镇**村10组
联系人:陈艾
联系电话:181****9958
06
其他说明
1.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评审费用,所有参选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我方有权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单位,且无需对未入选单位作出解释。
3.同一供应商可参与多个品类承包,承包品类不得超过2种。
4. 供应商一经入选,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方采购管理制度,严控食材质量,规范配送服务。
5.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对接工作人员,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总编|付宇
编辑|沈苗
审阅|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