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主体及审批依据
1. 招租单位:**县兴**高崖村集体经济组织
2. 审批程序:本招租方案已经高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参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招租方案已报送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3. 联系人:米少龙, 联系电话158****4557
二、招租标的物概况
****养殖场权属归**县兴**高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场地坐落于**县兴**堡湾村咀咀组
1. 场地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0亩,用地性质为设施养殖农用地,仅限肉牛、奶牛规模化养殖,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 配套分区:标准化养殖区、青贮存储区、粪污集中处理区、****服务区;
3. 配套设备:场内配备铲车1台、日粮机1台,水电管网、场内硬化通路全部配套齐全;
4. 资产说明:场地、建筑物、固定设施、机械设备一并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现场踏勘后签署踏勘确认书,签约即视为认可全部场地、设备现状。
5. 权属资料:本次招租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养殖场设施备案文件、租金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年,具体起算、终止日期以双方签订正式《养殖场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同等承租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履约保障
1. 场地年租金:224000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元整);
2. 土地配套租赁费:5000元/年;
年度租赁总费用合计:229000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
3. 租金支付: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场地,每年租金须在租赁起始日前一次性足额付清,具体付款节点、付款账户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 履约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0万元;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无设备损毁、无环保违规、无土地损坏的,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意向方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承租方弃租、违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租方准入条件
1. 主体范围:从事肉牛、奶牛养殖的合法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大户、******社;
2. 资质要求:具备畜禽养殖相关从业经验,无环保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具备足额资金履约能力;
3. 禁止情形:有重大环保违法记录、拖欠集体资产租金、违法改变农用地用途的主体不得参与承租。
六、公告期限与交易规则
1. 公示期限:本公告公示7日,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
2. 报名要求: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联系联系人实地踏勘、提交报名材料、缴纳竞价保证金;
3. 成交方式:公告期满若仅有1名合格意向承租方,双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若存在2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现场竞价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4. 成交公示:确定承租方后,成交结果在村内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七、双方权利义务核心约定(纳入租赁合同)
1. 环保责任:承租方全权负责场内粪污规范处置,严格遵守畜禽养殖环保法律法规,所有排污、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维,因违规排污产生的罚款、赔偿、行政处罚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须完成场地清洁、粪污清理,恢复场地原状;
2. 设备管护:场内铲车、日粮机等设备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租赁期间设备损耗、损坏、丢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合同到期完好交还全部设备;
3. 转租限制: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转借养殖场;
4. 土地保护:严禁硬化永久性建筑、挖损、破坏耕地土层,到期恢复土地养殖使用条件。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按场地、设备现状对外出租,所有意向承租方必须实地查验场地、设备,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单,签订租赁合同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现状,招租方不再承担场地、设备瑕疵修复责任;
2. 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备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本次招租未尽事宜、租金支付、违约责任、设备返还、环保约束等全部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养殖场租赁合同》为准。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养殖大户、******社、个人在公告期内实地考察、提交报名材料、洽谈承租事宜!
**县兴**高崖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