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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厂创建工作,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前期筹备。根据《****工厂建设指南》评价指标要求,海工装备企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基础指标为 10%、先进指标为 15%,该项满分 8 分;计算公式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 总综合能耗 ×100%。其中自建光伏、风电、自发自用电力、外购绿证、生物质能可计入核算,余热余压、天然气、火电、外购蒸汽不予统计。 目前****暂无自建光伏、风电项目,集****管理部于 2026 年 6 月启动**车间光伏施工,受工期制约,无法在 6 ****工厂申报节点前投用。经咨询单位指导,可通过采购 2025 年度绿证补齐可再生能源指标,达成 15% 先进值、拿满该项分值。经核算,公司 2025 年综合能耗 6238.90tce,按 15% 利用率标准,需可再生能源 935.835tce,折合 GEC 绿证 7615MWh(单张绿证对应 1MWh),合计需采购绿证 7615 张。
| 1 | ********工厂购买绿证项目询 价 文 件.docx |
| 1 |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 6% | 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