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长水许﹝2026﹞22号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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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7292X0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内容: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一、同意本项目从后洋港取水,取水口位置为后洋港陶家湾南闸(东经119°55′16″、北纬31°4′42″),年取水量为67.6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设计保证率为90%。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棉、化纤混纺印染产品,单位产品新水量为0.478m3/百米,优于《**省用(取)水定额》(2025年)规定的先进值0.5m3/百米。二、本项目年退水量46.21万立方米,退水全部纳入**夹浦****公司处理,不新设入河排污口,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三、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且与取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四、本项目应采用节水生产工艺,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断减少新水取用量。五、本项目采用原取水工程(或设施),已经我局验收,不再另行组织验收。六、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七、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遇到紧急用水期,应当按照规定的用水次序用水。八、你单位应严格实行计划用水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证书编号: -
许可决**期: 2026-06-25
许可有效期自: 2026-06-22
许可有效期至: 2029-06-21
许可机关: **市长**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省水利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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