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策目标落地的关键载体。自2003年施行以来,政府采购法已走过二十余年。在此期间,政府采购在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实践经验的持续积累,以“公开招标为主、严格控制采购人自由裁量权”为特征的程序管控模式,日益暴露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立法宗旨中增加“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了此次法律修改的深层逻辑,是从“规范财政支出”的程序合规导向,向“保护公平竞争”的结果绩效导向全面转型。
一、从程序合规为主到关注全过程绩效
现行政府采购法呈现出很强的程序导向特征,特别注重采购方式和程序的合规,在严格规范采购人行为、确保资金支出程序合规的背景下,公开招标被法定为主要采购方式,且达到一定金额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同时,对非招标方式设置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流程。这种制度设计虽然有其历史合理性,但也在****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实现合同目的与“物有所值”。
从审议稿来看,总则中明确强调保障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并加强预算、需求、采购、履约、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绩效管理。这显示此次修订方向是构建起以讲求绩效为根本遵循、以实现绩效目标为最终导向的完整管理体系。这意味着采购活动是否合规,不再仅仅看程序是否合法,更要看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只要采购方式选择适当,能够在具体采购领域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态势,得出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诉求及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采购结果,就应得到尊重——这不再是“一刀切”的程序管控逻辑,而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逻辑。在采购实施环节之外,修订草****政府采购前期准备的工作要求,明确采购人需开展市场调查、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从源头管控采购质量。****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内容,对采购合同不得变更在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范围做了明确约定,强化了采购实施环节竞争成交结果的约束力。标书代写
二、采购方式适用上打破“招标至上”的程式逻辑,更加强调公开竞争
修订草案对采购方式体系的改革是最具标志性的变化之一。现行政府采购法明确“****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修订草案则不再强调招标的优先地位,重点强调公开竞争,且不降低竞争程度和公开程度。采购人被赋予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采购方式的权力。由于招标方式不允许议标,而采购人对通过采购拟实现的功能与技术方案尚无清晰认知的情况下,缺乏明确的技术规格要求,直接征求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一次报价难以实现采购目标,导致“高价中标”或“低价劣质”问题频发。对于一些技术复杂、需求难以一次说清的项目(如大型装备、信息化系统建设、设计咨询服务等),公开招标的刚性程序反而可能抑制有效竞争。修订草案指出在市场竞争充分且能够确定采购标的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招标方式,清晰指出了招标的适用条件,解决了这一难题。同时,草案将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大幅扩张,明确技术复杂的项目、需要供应商参与确定解决方案的项目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使****采购所需最终问题解决方案的关键工作中开展实质性竞争。标书代写
这一改革的法理逻辑在于:并非公开招标一定会形成更好的竞争,其他采购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兼顾竞争与社会交易总成本。对于一些技术复杂、需求难以一次说清的项目,公开招标的刚性程序反而可能抑制有效竞争。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修订草案在破除招标法定优先地位的同时,并非简单弱化招标程序,而是对招标等采购方式的程序要求作出了更为精细化的规定——明确采购人应当合理设定等标期、响应期,细化对采购活动的规范性要求,****委员会组建和评审程序的法律约束。这种“放开方式选择、强化程序规范”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以更适配的竞争规则取代“招标至上”的程式,使每一种采购方式都能在其最适宜的场景中发挥促进公平竞争的功能。
三、评审专家责任强化:筑牢评审环节的公正防线
****政府采购实现公平竞争的关键节点,评审专家的专业性与独立性直接决定着竞争结果的公正性。修订草案在这方面着墨甚多,明确采购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方面,修订草案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未依法回避、****政府采购当事人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一定期限内****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等。标书代写
这一制度设计的竞争法逻辑在于:评审专家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是确保所有供应商在评审环节获得公平对待的制度保障。通过强化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可以有效遏制评审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和不当干预,使竞争结果真正反映供应商的实力与方案的优劣,而非裙带关系或利益输送。
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破除隐性壁垒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首先要求所有潜在供应**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修订草案第六条明确“国家保障各类****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非法限制或者阻挠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在操作层面,草案进一步提高了透明度,明确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通过公告形式公开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竞争,实现从采购意向、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到验收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同时,草案以“负面清单”取代正面列举供应商资格条件,简化准入形式要求,并规定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草案还新增条款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完善争议处理机制,从多维度保障竞争的公平性与有序性。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既需要正向的竞争激励机制,也需要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修订草案新增规定:采购人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中发生过重大违约的,可以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这一制度使采购人有权将有过重大违约记录的供应商排除在竞争之外,为采购人全面实施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以负面清单取代正面列举、以重大违约记录作为准入限制依据,体现了“宽进严管”的治理思路——降低准入门槛以扩大竞争参与,强化信用约束以净化竞争环境。这一设计既保障了更多供应商有机会参与竞争,又有效遏制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使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更加有序、公平。
综上,从“规范支出”到“保护竞争”,政府采购法的此次修订不是简单的条文调整,而是一次深刻的制度范式转换。修订草案破除了“公开招标为主”的程序崇拜,建立了“需求导向”的采购方式选择机制,同时在放开方式选择的同时强化了程序规范——使每一种采购方式都能以更适配的规则促进公平竞争。草案通过强化评审专家责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以负面清单和信用惩戒净化竞争环境等制度设计,全方位落实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要求。这些变革共同指向一个根本命题:政府采购法正在从一部以规范财政支出为核心的程序法,转向一部以保护公平竞争、实现物有所值为目标的竞争法治规范。正如修订草案在立法宗旨中新增的“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所昭示的,政府采购不再是封闭的财政管理工具,而是开放的市场竞争场域。****政府采购法实施二十年余年实践经验的理性总结,也是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作****大学)
详询及索函:王飞133****1529(同微信) 150****5808
一、“破解财政困局、盘活存量、畅通融资渠道暨2026年项目谋划、资金申报、城市更新、国企市场化转型实操高级研修班”
2026年06月25日—06月28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23日—07月26日 **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06日—08月09日 **市 (06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0日—09月13日 **市 (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7日—09月20日 **市 (17日全天报到)
二、关于举办国家顶层战略下的“六张网”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资金落地与防风险实战高级研修班
2026年06月25日—06月28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23日—07月26日 **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06日—08月09日 **市 (06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0日—09月13日 **市 (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7日—09月20日 **市 (17日全天报到)
三、“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背景下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优化集团管控与内控体系及人力**管理创新实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26年06月25日—06月28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23日—07月26日 **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06日—08月09日 **市 (06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0日—09月13日 **市 (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7日—09月20日 **市 (17日全天报到)
四、双碳考核****园区建设与运营实战高级研修班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五、“新版清单计价标准落地实操、造价争议化解与全过程造价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23日—07月26日 **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06日—08月09日 **市 (06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0日—09月13日 **市 (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7日—09月20日 **市 (17日全天报到)
六、“十五五新赛道﹒新动能:工程及建筑业发展与市场及政策红利深度对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七、“‘十五五’新基建格局下工程项目(DB EPC)造价管控、招采优化、结算审计与争议破局”高级研修班
2026年07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7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8月12日—17日(12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8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
八、“十五五”规划基建领域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精益管控与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2026年07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7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8月12日—17日(12日报到) 地点:**
2026年08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
九、新清单计价标准与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深度解读暨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点、结算、索赔、审计、财评及司法鉴定审理实务专题培训班
2026年6月25日29日(25日全天报到) **市
2026年7月16日20日(16日全天报到) **市
2026年8月13日17日(13日全天报到) **市
十、“十五五背景下新质行政力构建、智能赋能增效与公文写作能力淬炼、综合素养全面提升”高级培训班
2026年07月15日—19日 **市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21日—25日 **市 (21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05日—09日 **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12日—16日 **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5日—29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十一、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AI赋能办公效能提升与降本增效实战工作坊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十二、办公室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暨数智化赋能专题培训班
2026年7月8日至7月12日 **市(7月8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市(7月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市(7月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9日至8月2日 **市(7月29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5日至8月9日 **市(8月5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市(8月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市(8月19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市(8月26日全天报到)
十三、《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背景下招标采购全流程实战能力提升培训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十四、“联合监督与集中治理”形势下国有企业合规风控能力提升与人工智能应用专题培训班
2026年7月14日一7月19日 **市 (14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一7月27日 **市(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一8月17日 **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8日一8月23日 **市 (18日全天报到)
十五、“立法前瞻、实务落地、风险防范”暨政府采购业务能力提升
2026年7月15日一7月20日 **市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一7月27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9日一8月24日 **市 (19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一8月30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一7月20日 **市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一7月27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9日一8月24日 **市 (19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一8月30日 **市 (25日全天报到)
十七、《企业人才“选育用留”体系构建与实战》高级培训班
2026年7月07日至7月10日 **市 (07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05日至8月08日 **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市 (16日全天报到)
十八、“2026 国企 HR 新政实操特训营:劳动法合规落地 + 延迟退休适配+ 薪酬绩效优化 + 用工风险防控 + 人才梯队建设全景实战课程”
2026年7月07日至7月10日 **市 (07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05日至8月08日 **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市 (16日全天报到)
十九、薪酬政智融合:企事业单位薪酬政策解读与AI赋能薪酬绩效管理实操解析—紧跟政策风向,拥抱AI变革,****事业单位人力**管理升级培训
2026年6月25日至6月28日 **市(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市(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市(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市(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8日至9月21日 **市(18日全天报到)
二十、关于举办《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司法解释(二)关键点拆解、延迟退休如何破解与实操、合规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难题培训
2026年7月07日至7月10日 **市 (07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05日至8月08日 **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市 (16日全天报到)
二十一、****事业单位用工全流程合规实操解析——医疗期、调岗、不胜任退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核心场景风控、典型案例实战培训班
2026年7月07日至7月10日 **市 (07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 (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05日至8月08日 **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 (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市 (16日全天报到)
2026年07月09日—07月12日 **市 (09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0日—08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03日—09月06日 **市 (03日全天报到)
二十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操暨“十五五” 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营
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市(7月14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市(7月2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1日至8月14日 **市(8月1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市(8月25日全天报到)
二十四、AI赋能●企事业单位网络与数据安全、保密合规风险防范解析暨实战落地沙盘推演专题培训班
2026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市(15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8日至7月31日 **市(28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12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市(25日全天报到)
二十五、“十五五”开局下国企改革、穿透式监管与董事会规范运作暨合规风控全流程实务研修班
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市(7月14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1日至8月14日 **市(8月1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市(8月25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15日至9月18日 **市(9月15日全天报到)
二十六、档案与保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题培训班
2026年7月7日至7月10日 **市(7月7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市(7月2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4日至8月7日 **市(8月4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8日至8月21日 **市(8月18日全天报到)
二十七、数智赋能党建实务、党业融合、党建带团建与党建品牌精塑专题培训
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市(7月14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市(7月2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1日至8月14日 **市(8月11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市(8月25日全天报到)
二十八、工会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与政治引领研修班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市(7月13日全天报到)
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市(7月20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市(8月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市(8月24日全天报到)
二十九、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战能力提升培训班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市(7月13日全天报到)
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市(8月10日全天报到)
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 **市(9月7日全天报到)
三十、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及外部董事、董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提升
2026年07月24日-07月27日 **市 (24日全天报到)
2026年08月21日-08月24日 **市 (21日全天报到)
2026年09月18日-09月23日 **市 (18日全天报到)
2026年10月23日-10月26日 **市 (23日全天报到)
2026年11月20日-11月23日 **市 (20日全天报到)
三十一、全过程咨询系列高端研修认证
2026年3月-12月 **市
考试时间:2026年每月月末
三十二、****中心职业经理资质培训与评价
2026年04月17日—19日 **市
2026年06月27日—28日 **市
三十三、****协会职业经理人资质培训与评价
开学:报名后线上课程一个工作日内开通学习,线下课程每月滚动开班
授课:线上:量见﹒云课堂****协会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院)
线下:量子教育﹒**及**各地中职****中心)
以上内容均可安排内训,****政府、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按天收费,不限制培训人数,场地由培训单位提供。
证书申报
****协会
项目经理、招标经理、合同经理、采购经理、设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总监、造价经理、高级文秘、高级预算绩效管理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IM应用工程师、装配式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全过程专业咨询工程师、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师
****协会
一级:建模师 二级:BIM 应用、结构工程 BIM 应用、设备工程 BIM 应用、工程管理 BIM 应用(土建)、工程管理 BIM 应用(安装)、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标准员、材料员、测量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协会
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管理师、碳交易师、碳资产管理师、碳排放咨询师、碳评估师、碳审计师、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核算员。(初级、中级、高级)
咨询服务
一、“十五五”规划编制
前期课题研究、编制基本思路、编写专项规划、制定规划纲要、项目谋划梳理等。
二、投融资领域
区域发展规划;乡村**、片区综合开发、城市更新及EOD项目谋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存量资产盘活与债务化解方案设计;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项目谋划与招商服务等。
三、国企改革
****公司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编制;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改制;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国企组织结构设计、集团管控与内控、风控体系建设;国企人力**体系建设与优化等。
四、建设工程领域
资质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咨询、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包装策划、BIM 技术应用、招标代理等。
注:课题不断更新,以正式培训通知为准;
详询及索函:王飞133****1529(同微信)150****5808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