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南北向 | 建筑面积:621.0平方米 |
| 挂牌价:97.78万元/年 | 保证金:1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超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南北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621.0平方米 | 房屋结构:框架 | 房屋用途:生活超市 |
| 房屋总层数:7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含浦校区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通风采光条件较好,房屋维护保养较好,室内配置以现场情况为准 | ||
| 附属设施:水、电等相关设施设备齐全,附属设施以现场情况为准 | ||
| 标的状态:原租赁合同已结束,现属于过渡期经营,招标完成即可进驻。 | ||
| 标的展示地点:****含浦校区**公寓内 | ||
| 联系人:龙敏 | ||
| 联系人电话:135****7000 |
1.本项目最低限价为97.78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学校进行现场踏勘,对门面现状负责。****后勤处龙敏,了解相关情况。
1.竞租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租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万元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租活动。
4.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
5.不接受竞租人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竞租活动。
6.近五年在本校开展经营业务时,因自身原因合同履约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不具备本次投标资。
1.****超市)经营服务项目由中标方自营,不得将整体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
2.本次招租门面由竞得人负责投入装修及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整体经营以日用百货、袋(瓶)装食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等业务为主,由竞得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使用明火、液化气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不得经营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燃气燃油炉、酒精炉、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以及白酒、啤酒等酒类商品;不得销售各类自行加工食品;不得销售药品、图书音像、邮政报刊、印刷品、印刷服务等;不得销售管制刀具;****酒店、饭店经营,不得从事不适宜校园环境(如歌厅、网吧、麻将室、游戏室等)的项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业;不得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销售的其他物品。
3.校内有同质化竞争,****超市,各楼栋有自动售货机。
4.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且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中标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超市顺利交接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租金按年度支付,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全部租金,第二、第三年度租金,须于上年度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全额缴清。学校银行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中大支行,户名:****,账户430********050000316)。 托管期内的所有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6.****超市)安装总表,抄表收费,水电费按经营性标准收取,电价0.619元/度,水价3.56元/吨,遇政府调整水电价格则相应进行调整。中标方发生的水、电费,后勤处每月30日抄表,中标方次月10****财务处,财务处开具**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后勤处协助办理水电费分割手续。
7.全面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校园卡等支付方式,不得拒绝师生使用校园卡消费;校园卡消费金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学校据实转账至中标方账户,不得转账至中标方之外账户)。中标方须配合提供完整的消费对账数据和结算款合规发票。
8.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采购索证、索票;做好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商品质量符合食品销售和食用标准,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一旦出现所销售食品引起师生食物中毒、人身伤害及其他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招标人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9.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均须明码标价,****学校相关规定;出售的商品价格不超过周边同类型商超的平均价格,中标方每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后勤处综合科备查。
10.中标方需确保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美观,如需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中标方申报,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招标人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1.****超市)食品经营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12.经营场所门前三包,地面无纸屑,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打扫消毒,有消毒记录;场所墙壁干净,玻璃明亮;货架及商品外包装保持清洁,无灰尘、污迹;场所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
13.从业人员遵规守法,举止文明;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得体,佩戴胸牌或工作证。
14.中标方负责办理政策规定或服务项目需要办理的各种工商证件及其他证件,招标方予以协助。
15.按照经营规模和卖场布局公示服务指南、服务内容、导购标识、广告标识、购物标识、安全标识及相关禁止提示等标牌。
16.每学期准备经营前,****学校监管方,经批准符合条件后方可经营。
17.后勤处牵头依据《****超市)管理考核办法》,****中心(超市)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三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18.招****服务中心(超市)消费人数,中标方的销售额与招标方无关,中标方自负盈亏。
19.装修不得破坏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场地内出入口及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在通道内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明火灶具(如烤箱、烤炉)及易燃易爆物品等。****中心(超市)消防安全负全责,负责配备足额消防设施。消防验收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正常营业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0.中标方在经营期内不能因自身亏损提出退场,如提出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1.中标方在经****公司付款信息,不允许利用****公司。
22.中标方所需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中****学校报备,托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违纪违规及各类事故处置等由中标方承担。
23.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报名。
24.合同签订及相关约定
合同签订形式为第一次签订二年合同,装修改造时间包含在合同期内,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一年合同,考评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期内,相关约定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360天/年),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中标人享有。
2.招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签订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中标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
3.中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有违反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后果;
(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安全后果;
(3)不服从校方监督管理,拒不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4)未经招标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整体或部分转租该房屋给他人使用;
(5)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
(6)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行为;
(7)逾期20日未支付应缴纳费用的。
25.中标方因自身经营亏损、运营管理等自身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停止营业退出校园的,须至少提前6****学校提交书面停业退出申请,如实说明停业原因、经营现状、货物清退、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及场地移交计划等内容,学期中途提交退租申请不予及时解约,申请人须经营至本学期届满。未经学校书面审核同意,商户不得擅自停业、关门撤场、中途终止经营及单方面解除**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按相关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26.中标方****学校的监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罚款,学校有权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97.78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竞租会议结束,未竞租成功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竞租****学校签署合同后无息退还。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招租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销其竞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所有竞租人应按要求填写****门面竞价成交确认单。门面竞租不成功且拒不签字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成功签订合同后,竞租人如需提**场装修或经营,必须向****提交经批准的关于请求进场装修和经营的报告,未经批准擅自进场者,取消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超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621平方米 | 市本级 | 97.78万元/年 | 10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省级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www.****.org:1848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6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18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6月06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6月18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35****7000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1-****5137
****
2026年06月06日
根据****要求,现将2026年06月06日发布的湘国资公告〔2026〕089号国有资产交易公告做如下调整:
一、原条款内容 :
第23条: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报名,****超市代理权,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超市品牌参考名录:汇米巴、新佳宜、快乐惠、**兴盛、美宜佳、沃尔玛、步步高、天猫小超等。)
修改后内容:
第23条: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报名。
删除本条款中的品牌代理权及品牌参考名录要求。
二、原条款内容:
承租条件(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注册资金实缴证明材料)。
修改后内容:
承租条件(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删除“注册资金实缴证明材料”的要求。
三、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29日16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的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7月1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五、本项目的竞价开始时间顺延至2026年7月2日10时00分00秒;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补充公告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易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交易中心
2026年06月16日
1.竞租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注册资金实缴证明材料);
(2)竞租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万元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租活动。
4.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
5.不接受竞租人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竞租活动。
6.近五年在本校开展经营业务时,因自身原因合同履约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不具备本次投标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