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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县乌云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县乌云河治理工程
地点:****种场起至下游育发村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护岸12段,总长4.637km。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53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