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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司申请将位于**岛西侧、湖光镇东侧、通明海海域内的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用海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调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7日止,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
项目位置:**岛西侧、湖光镇东侧、通明海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中****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调整用海海面积为8.0179公顷,用海空间为底土,高程范围为-58米至-1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项目用海类型为海底工程用海(一级类)中的电缆管道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二级方式),用海期限45年。
受理单位:****渔业局
地 址:**省**市**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
联系方式:****管理科,075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