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公司意外伤害险承保服务(二次)
二、服务内容:****公司意外伤害险承保服务(二次),包****设计院****监理中心外聘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投保内容:(60周岁以内)意外伤害保险30万、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1.8万、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60周岁以上)意外伤害保险15万、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0.9万、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万。共约120人,具体人数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三、服务周期:2026年7月5日至2027年7月4日。
四、最高投标限价:300元/人。
注: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包干,包括且不限于增值税税金、人工费、管理费等为完成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请将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放至合理水平。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谈判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且拥有****总局批准的具有保险业务****公司。本****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参与投标,****中心支公司参与,****公司只允许****公司****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或支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报价时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定标方式:符合询比文件的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中标人。
七、结算方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进行备案。甲方投保人员信息等作为投保资料发送乙方,乙方应在收到投保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险单/批单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结清保险费。甲方对乙方出具的保险单进行审核,如有错误或遗漏,应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署合同前,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中标总额(中标单价×承保人数)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公司****公司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甲方在本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九、项目联系人:戴领,187****8002;
报价联系人:潘先生,138****8313;
地址:**金融城12****集团8F成本控制部。
十、其他:请报价单位与项目联系人了解具体项目需求后如实报价。如贵单位有幸中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内双方商定合同事宜,尽快签订服务合同。如因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弃标行为,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集团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部门
部门:****纪委
电话:0515-****1729
请报价单位将报价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要求里需提供材料及报价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盖章于2026年7月2日17:00前密封寄或送至上述地址。逾期未送达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