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标的为木材(原条),预估数量3850吨,实际数量以交接时地衡称重为准。标的品种为落叶松与白桦木混合存放,各品种具体数量以实地勘验为准。本次标的整体转让,木材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以实际移交日现状为准。 2、最终交易价款=实际数量×最终成交单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先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预付交易价款,预付交易价款为最终成交单价×3850吨,最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交接时地衡称重为准,最终价款由转让方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自行结算,如实际地衡称重对应价款超出预付价款时,最终受让方补交预付货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3、本标的意向受让方勘验后需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本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勘验联系人:张立军130****1877。 4、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林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损毁、灭失情况,转让方按实际数量与受让方交接。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中心按预付交易价款为基数收取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标的最终地衡称重变动不调整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预估数量3850吨乘以木材最终成交单价乘以2%的计算结果收取。 6、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转让底价及最终成交价已含税。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标书代写 10、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