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铟半导体衬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现将建设《******磷化铟半导体衬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磷化铟半导体衬底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县赣湘****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
建设内容:****拟投资 6000 万元在**省**市**县**镇次干路与 559 乡道交叉口西,赣湘****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 3 号厂房一楼********磷化铟半导体衬底生产项目,拟采用垂直梯度下降法(VGF 法:Vertical Gradient FreezingMethod)生产磷化铟单晶晶体,并通过切割、研磨、抛光等工艺进一步将磷化铟单晶体加工成半导体磷化铟衬底片,预计年产 2-4 英寸磷化铟单晶衬底合计 12 万片。****审批局以2407-360322-04-01-847537 统一项目代码予以备案。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6****1036;
地址:**省**市**县赣湘****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
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南大****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91-****6559
通讯地址:**市高新南大道3699号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com/s/1wSFMdk8I5503YbE0_FE9Ygpwd=4fa8 提取码: 4fa8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