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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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潮王路208号一层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90.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约820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2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7-1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潮王路208号一层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出租方自用)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不动产权证,有划转文件,本次出租标的的所有权人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腾退后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酒店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7888-8603 |
| 联系地址 |
**市**区潮王路208号杭****酒店4楼办公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0.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自第4年起,每三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超市经营为主(经营面积不少于800㎡);剩余20㎡可用于其他经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批准的合法商业用途,但不包括重餐饮业态(产生油烟、明火、异味、大功率排污的餐饮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六个月租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10年(含免租期)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免租期6个月。分三期兑现,第二年2个月,第三年2个月,第六年2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若为法人,则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同时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标准: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记录为准,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方若为自然人,则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标准: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记录为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运营经验确认函》。意向方须具备不低于5年的超市业态经营经验,****超市面积不低于500㎡,需提供运营经验证明。拟在****超市应为自有品牌或加盟品牌,超市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正****超市应不少于50家,需提供品牌相关证明。如系加盟品牌的,意向方在报名时需提供符****超市品牌的选址证明,****超市品牌允许意向方在出租人拟出租场****超市。 【执行标准:(1)运营经验证明:意向方实际运营的面积不低于500㎡超市的营业****超市零售);5年或以上经营期间的完整租赁合同(需体现出租人、承租人、地址、面积、期限****超市经营的相关信息内容,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或自有场地的产权证书;5年或以上经营流水或纳税证明。若意向****超市,除自身运营经验证明外,需额外提供加盟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2)品牌相关证明:****超市品牌商标注册证书、该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正****超市清单(注明门店名称、地址、开业时间)、对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状态证明(如大众点评、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地址搜索截图),以佐****超市不少于50家。(3)选址证明(****超市品牌系加盟品牌情形需提供):符****超市≥50****超市品牌出具的门店选址证明,需明确载明:授权方(品牌方)主体信息、被授权方(意向方)主体信息、选址确认内容(明确品牌方同意选择出租人拟出****超市)、有效期(若有),该证明文件需加盖品牌方公章并附加盖品牌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起始日第5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3日)(下午)17: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上述证明材料。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运营经验确认函》】。 4、意向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出租人拟出租场地勘察,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实地勘察证明》。 5、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96393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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