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前岸巷29号房产九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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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鹿**民航路前岸巷29号房产九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3.853 万元/年
建筑面积约1806.97平方米,其中杂物间为5.29平方米,门卫为12.29平方米,住宅为1789.39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6-29
2026-07-10
**市鹿**民航路前岸巷29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邵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0577-****2071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市鹿******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浙(2026)**市不动产权第****480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3.853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挂牌价23.853万元,租金前三年不变,之后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由出租方根据上级及自身相关管理办法选聘评估机构对租金重新评估,租金按新评估价乘以当年竞价时的溢价率(溢价率=竞得价/起拍价)。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后续每期租金须提前15日付清。 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交易中心账户;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规划用途:杂物间、门卫、住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需支付首年租金20 %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以后,承租方腾空租赁场地、财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的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租赁期间内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3、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按现状交付,交房之日即出租方通知承租方收房的书面通知上注明的收房日期,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及没收竞买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6、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如因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给出租方或租赁房屋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承租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责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水电、排污等附属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开展违法违规及搭建活动;不能改变场内绿化面积及位置范围并做好养护,如提升品质需要,到租期结束后恢复原状;不能改变建筑外立面颜色,安装空调和衣架时,布局统一美观;装修时,不能改变消防箱、水电总(入户)闸及套内主体安全结构布局等位置。 10、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做好场内和室内环境卫生,承担水、电及清洁费用。 11、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 1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亦不得从事棋牌、按摩等娱乐服务活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后,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若非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原承租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解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搬离其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同时应对承租期间进行的装饰装修中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并将租赁房屋恢复至出租方交付时的毛坯状态,确保房屋处于可正常租赁状态后交还出租方。 拆除上述装饰装修物及设备设施时,原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墙体、地面等造成损坏;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原承租方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原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解除后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 原承租方逾期未搬离可移动物品或未履行上述拆除、恢复义务的,视为原承租方放弃遗留物品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场处置。出租方处置遗留物品产生的搬运费、保管费、处置费用等由原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在处置前给予原承租方合理期限并履行书面催告义务,出租方履行前述义务后,原承租方不得再以遗留物品损毁灭失等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原承租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15、出租标的物竞租成交后,所有因经营需要相关资质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在有能力的前提下提供协助配合。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6、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物装修方案向出租方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18、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租期 9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78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邵先生 电话 0577-****8852、0577-****2071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邵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
手机 139****507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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