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药医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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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重药医****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6-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7-24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坡区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张佳瑞/023-****0594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药医****公司51%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药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市辖区>**坡区
法定代表人 何洋
成立时间 2024-04-28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49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07MADJ1LR7XQ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教学专用仪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销售代理;广告发布;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1%
2 **嘉之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91.04万元 -40.59万元 -40.5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21.24万元 740.67万元 -19.42万元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6-05-31 0万元 -13.57万元 -13.5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40.74万元 1073.73万元 -32.9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企华****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6-24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载:(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49.00万元,股东******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嘉之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未缴足注册资本。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因本次评估目的系委托人转让股权,截至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4.25万元,已资不抵债。根据章程约定,股东按实缴出资额分配红利。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股东未实缴出资将面临多方面的法律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公司债务清偿方面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经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未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控制。****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公司印鉴、银行账****公司的股东**嘉之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的相关人员管理及控制。与专项审计报告范围一致,本次评估范围包****公司资产及负债,相关资产、负债资料****公司提供,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冻库账面价值为2.5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因程序受限未能****公司执行固定资产盘点的程序,对固定资产的存在及状态无法确定,故本次以审定后的账面值为基础,****公司提供的照片及构建合同等信息为准进行测算,现勘资产本身价值占比小,评估人员判断该评估受限事项对整体价值的影响也很小,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3****公司注册地址为**市****工业园区兴园路51号A9-1层2号。根据奉****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产权证明》说明,“****工业园****中心所有的工业用房位于**市****工业园区兴园路51号A9-1层2号,面积1450平方米。经核查,该建筑不属于违法建筑或拆迁公告红线范围内的情形,不存在安全隐患,可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现租赁给**重药医****公司****公司使用。情况属实。根****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该场所系由**四库****公司****公司(承租人)与**县****服务中心(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所涉及的出租场地为:****工业园区兴园路51号A9-1层2号、A9-2层2号,面积29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用于建设生产车间。上述情况说明,****公司使用了**市****工业园区兴园路51号A9-1层2号作为生产办公场所,但并未与场地的产权****工业园****中心直接签署租赁合同。本次评估也未能取得该场所的承租人与**四库****公司****公司签署的转租协议,截止2025年6月30****公司也未发生租赁费用的支出,本次专项审计也未就该事项进行调整,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5年审计报告;(3)2026年5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转让方认缴102万元,实缴0万元,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约定履行实缴义务。受让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2.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0.2】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受让方须同意**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继续使用如“重药”、“**医药”、“****集团”或“重药控股”等字号及相关字样进行商业行为和宣传,并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2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9号6幢6-2
法定代表人 胡适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MAC0JF2E04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内部请示报告
内部审议情况 合伙人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佳瑞 联系电话 023-****059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9
招标公告
重庆重药医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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