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北戴河校区核准

审批
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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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关于******校区核准
日期:2026-06-26 09:12:35

****:

你单位报来的《******校区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不动产权证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校区,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区赤洋口片区,文苑路东侧,文荟街南侧,文博街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2559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97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4470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教室、实验室实习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35268平方米,地下主要建设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室外硬化、管网、停车位、绿化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31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2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确定采购事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26)**新区不动产权第****052号、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26)**新区不动产权第****05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行政审批局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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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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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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