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安****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6年6月18日(处置基准日),该户资产本息合计为50,571,356.29元,其中:本金余额20,783,525.41元,利息(含罚息、复利)金额29,787,830.88****法院认定为准)。该户资产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安****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8日,经营范围为黑色、有色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矿产品、生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工矿配件、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办公用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起艺,公司注册地址为**省**市**市连然镇极乐村97号。登记状态为注销。
(二)债权担保情况
抵押:**县狮山镇狮山**段(罗婺彝寨)36套房产,面积合计4000.06㎡。
共同还款人:****集团****公司、**友****公司、刘起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已裁定终本执行。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4788、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71-****7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