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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全季西红柿”品牌赋能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 **** | ******开发区****广场B座2905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47,426.85元 | 93.99 |
合同包1(**“全季西红柿”品牌赋能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全季西红柿品牌赋能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 | 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 (1)人员配置:配置项目负责人、活动策划、现场执行、新媒体采编专职人员,从业人员具备同类宣传项目实操经验,固定对接人全程跟进采购人需求,人员不少于5人。 (2)专业设备:自备高清摄录设备、便携式LED屏、音响系统、直播器材等,满足多场景活动需求。 (3)服务标准:制定完整活动方案,确保参与人数达标;活动后提交总结报告及影像资料;服务满意度≥90%。 (4)其他要求: 1.本次服务商标设计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为采购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所有服务费、策划费、租赁费、材料费、 设计制作费、运输费、宣传费、安装搭建费、撤展费、交通费、食宿费、人工费、管理费、验收费、风险、税金等所有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 制定完整活动方案,确保参与人数达标;活动后提交总结报告及影像资料;服务满意度≥90%。 | 447,426.85 |
梁静敏、吴娟、刘国鹏(采购人代表)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代理费缴纳账户:名称:**** 账 号:261********001045 开户行:****银行**雁翔路支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全季西红柿”品牌赋能宣传推广及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 0.6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评审价447426.85元。
名称:****
地址:**市**区东二环路与鹿鸣路十字
联系方式:177****5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1****91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凯鸣
电话:18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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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