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县西**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县境内,涉及**市**县胡家镇、甜水镇、**镇,按照防洪工程的建设要求,****服务中心拟投资7991.06万元,对西****县段两岸及串堤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1)堤防加固20.071km,其中左岸16.830km,右岸3.241km;堤坡防护长 0.779km。堤防交叉道口改造67处,汛期临时封堵9处;修建防汛备料平台3处,错车平台5处。(2)穿堤建筑物改扩建7处,包括对黑鱼自排闸、黑鱼排灌站、孙庄排灌站、****排灌站、坨****排灌站和大板站自排涵洞。
****水利厅出具了文件《****水利厅关于**县西**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3〕382号);****草原局出具了文件《关于**县西**防洪治理工程占用****绕阳湾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辽林草湿字〔2026〕10号),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中心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施工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及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和机械燃油废气。采取除尘设备、道路洒水降尘、定期清扫地面、储罐、密封运输方式等措施减少对其影响。加强施工区规划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物料车辆密闭或全覆盖、喷淋降尘、加强机械车辆维护检修等措施降低废气对环境影响,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及农村地区颗粒物浓度限值。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时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期间选择在非汛期进行,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运输路线,避免材料散落对水质造成污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等优先就地利用,用于回填或平整场地等。施工期应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回收站,其他垃圾由市政部门****垃圾场集中处理。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避开保护区主要保护物种的繁育期和敏感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扰动、植被破坏以及对鸟类生境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有地貌,落实生态修复要求,减缓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中心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市生态****执法队、****分局负责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工作,你中心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