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64号
关于**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生产、生活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蓝坊镇镇辖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任务以水土流失治理为主,兼顾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对大地水流域生态清洁全面进行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64平方千米。具体建设内容:1、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面积41.49平方千米、设封禁碑牌6座、补植补种14.96公顷。2、综合治理区:设置垃圾防护棚6套、水土保持宣传牌9个、水塘清淤600平方米。3、生态修复区:整治河道9.5千米,其中清淤9.5千米、生态护岸护坡3.05千米、**生态绿道0.93千米、河岸绿化美化8520平方米、水陂汀步1处、下河步级及亲水平台2处、设置生态节点2处。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1085.1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95.94万元、勘察36.65万元、设计35.06万元、监理25.41万元、其他192.13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项目的每月进度报送等工作。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确有改变,必须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采用绿色节能环保设备,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
2026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水务局、****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1085.1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95.94万元、勘察36.65万元、设计35.06万元、监理25.41万元、其他192.13万元。二、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三、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四、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按规定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