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展“**长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三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企****工业园区,投资 20 亿元建设**长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三期)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3月14****环境局环评批复(**环〔2025〕3 号)。因原清洗工序清洗方式、喷淋频次等无法满足客户产品洁净度新标准,为保障成品品质适配下游供货要求,****拟在维持原生产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原环评生产废水和废气排放进行优化调整,本项目产品生产总规模、生产线数量、年产量均维持原审批规模不变,本次仅对工件清洗工序工艺方案及污水站设计方案等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生产废水规模增大,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本次申报为三期项目因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依法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工作。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县(区)康厝乡(街道)邮亭村东峰巷1-1号
联系方式:潘总 0593-****688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26层01室-2
联系方式:吴工 0591-****1873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 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 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 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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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