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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东花坛院区4号楼增设手术室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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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医院)东花坛院区4号楼增设手术室设计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医院)东花坛院区4号楼增设手术室设计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启明南路18号,东花坛院区4号楼现有部分为砖混、扩建部分为钢框架结构,地上3层、扩建部分为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3023.68㎡,本次增设手术室面积324.8㎡。 1.2 采购范围:东花坛院区4号楼增设手术室设计服务及相关配合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设计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该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六个月的证明材料;(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 2.3.1 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5万元以上的设计业绩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扩建或改造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3.2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5万元以上的设计业绩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扩建或改造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3.3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2.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5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6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书面声明; 2.7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或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即提供书面声明; 2.8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检索“裁判日期”为无限定时间),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2.9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查询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标书代写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比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1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联合体参加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标书代写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3.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各项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标书代写发送邮件至****@126.com。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0371-****8026 刘先生。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供应商交纳的文件费用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医院) 地 址:**市郑东新区**路100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0200 ********医院) 202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