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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2582C | 建设单位法人:田雨 |
| 黄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中路45 号 |
| 110kV四柏线防冰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坪地彝族乡 |
| 经度:104.592950,104.594680;104.618190,104.621460 纬度: 26.128800,26.131010;26.143730,26.1454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6 |
| **环辐表〔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98 |
| 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2670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君邦****公司 |
| 914********42257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9RL592N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topic-63823.aspx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110kV四柏线架空线路进行改造,更换导地线0.73km,拆除杆塔3基(原78#、G91、G92),相应塔基原地**杆塔3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 对110kV四柏线架空线路进行改造,更换导地线0.685km,拆除杆塔3基(原78#、91#、92#),相应塔基原地**杆塔3基。 |
| 本项目改造段起止点有所调整,路径长度减少0.045km;**杆塔数量、线路架设方式等与原环评一致。根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上述变动均属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植物保护措施 1.1避让措施 (1)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合理规划牵张场、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2)尽量选用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3)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回收用于工程施工及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 (4)施工期尽量选用本地的施工机械及材料,外地进入施工区的施工机械及材料等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病虫害传播。 (5)评价区沿线分布有藿香蓟、鬼针草等外来入侵植物,两者均为种子产生量较大的菊科植物,施工单位应利用工程施工的机会,清除施工区内的外来入侵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使用当地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1.2 减缓措施 (1)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在植被较为集中分布的区段设置塔基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堆放时在堆土坡脚堆码两排双层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密网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平整恢复。 (3)挡护坡面坡脚,防止水土流失。对于的确需要在坡度大于15°的地区设置杆塔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4)临时垃圾及时清理。对于临时占地,由于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压占临时设施区改变其土壤紧实度,会影响植被的自然生长,同时材料运输过程中部分沙石、水泥洒落,施工迹地有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在山丘区可采取人、畜力翻松。 (5)架空线路段空中架线选择无人机等环境**型施工工艺,避免对线路下方植被、动物生境造成直接扰动和破坏。 1.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塔基占地区周边、临时占地区附近植被的恢复,采用当地的土著种,根据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尽量与周围植被及植物种类保持协调,对栽种的树木和植被要进行人工深度养护,确保树木、植被的成活率。根据评价区现状调查结果,在#77~#79塔段,植被恢复应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种类可选择**松、火棘、白茅、野艾蒿等。在G91~G92塔段,植被恢复应以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种类可选择腋花杜鹃、羊茅、知风草等。 (2)收集表层土充分利用,及时复垦对于占用林地和草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尽量还原土壤结构,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1.4 管理措施 (1)积极进行环保宣传,控制行为规范,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2)加强施工监理工作,强化对现有植被的管理。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征地范围内活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破坏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 (3)进行生态监测及调查工作。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工程施工期、运营期都应对植物的影响进行监测或调查。重点调查植物种类及组成、植被类型及分布、优势种群、生物量等以及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等。 2 动物保护措施 2.1 避让措施 (1)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尤其在林地、灌丛、草地等附近施工时,严禁捕捉野生动物。 (2)要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施工污水排放至线路两侧的溪流、草原中。 (3)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4)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声辐射。 2.2 减缓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遇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2****施工队伍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 (3)为避免塔杆表面金属**的反光干扰鸟类视力,可塔杆顶部上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使鸟类在飞行中能及时分辨安全路线,及时规避,以减少鸟类碰撞输电线路的概率。 (4)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5)为保护评价区内鸟类的飞行安全和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在尽量不影响鸟类生存环境的前提下,在塔基或输电线路上涂抹鸟类警戒色(如红色、黄色等),避免鸟类接触输电线路及线塔。 (6)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区车辆灯光和施工人员照明灯光的持续,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或者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 2.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等应尽快地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区域,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由于部分鸟类有重复利用鸟巢的行为,如家燕等,工程施工可能会毁坏其巢穴,建议在评价区**渠道两侧林地、灌草地内和人工建筑物上设置人工鸟巢,帮助区域内的鸟类求偶繁殖。 2.4 管理措施 (1)提高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态意识与环保意识,规范施工人员对生态的行为。在工程施工营地分发宣传资料、日常工作会议中重点告示和制定生态保护奖惩制度的方式。一方面可增加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防止人为捕杀野生动物与破坏生境的活动;另一方面,当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后,施工人员可以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将其迁移至工程影响区外的适宜生境中。 (2)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项目建设前,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建立施工时的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使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区环境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 (3)施工期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立宣传牌,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掏鸟,特别是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4)部分啮齿目鼠类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传播者,而菜花原矛头蝮等属剧毒蛇。施工期及运行期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连接关系,又要重视对非工程区的人、畜和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毒蛇咬伤防治和防疫工作。 (5)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防止施工活动加剧造成的诸如动植物**的破坏、水环境污染和森林火灾等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6)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控制工程施工对动物**的影响。 3 重要物种的保护措施 3.1 重要植物的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施工监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教育施工人员、当地居民热爱和保护区域保护植物**。同时,严格执行我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滥采乱挖及违规收购珍稀、保护植物**,并做好施工监理工作,保护评价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减轻人为干扰对区域保护植物及其生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破坏评价范围内重点保护植物及其所处生境。 (3)加强监测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在评价范围内发现保护植物,应立即向当地林草部门汇报,经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4)做好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的防尘清洁工作,并定期冲刷运输公路,减少扬尘来源,同时可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等扩散范围。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弃渣、固废的收集及处理工作。避免工程施工产生的污染物对区域重要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 3.2 重要动物的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捉。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新增占地。 (3)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4)在鸟类繁殖期间(4~7月),如发现成鸟和幼鸟,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 4 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4.1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在植被较好的区域毁林采石、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2)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小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处占用,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线路架设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等架线方式。 (3)施工人员应注意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区吸烟或携带明火。运营期为保障输电线路的安全,防止导线因为热胀冷缩下垂后造成森林火灾。 4.2 灌丛和草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为保护灌丛和灌草地,进一步优化塔基设计,减少灌草地占地面积。 (2)运输含尘量大的物质时必须有蓬遮盖,减少粉尘飞扬。 (3****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避免施工机械、人员对占用场地周围其他灌草地的破坏。 (4)施工期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运营期也要严格防范火灾,建立火灾预警系统。 4.3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不宜露天大量堆放,减少水土流失。 (2)车辆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有棚遮盖,减少粉尘飞扬对耕地的影响。 (3****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避免施工机械、人员对施工区外其他耕地的破坏。 (4)在施工中应保存农业用地表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临时用地尽量不占用农业用地,若占用要在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壤恢复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 4.4 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严禁向附近的水体排放施工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到专门的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防止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污染。及时清除水域周边的施工废弃物,减少对水体的影响。油料等物料不得肆意堆放,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 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1)对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景观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废弃渣料、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污水、施工废水、工程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尾气等的方面。为尽可能地减小项目建设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要求。 1)施工过程中,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避免设置在不良地质地段,防止诱发产生滑坡,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绿化。 2)进一步研究基础开挖的施工工艺,尽可能地减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围护,防止渣料随山体滚落造成压覆植被等情况的发生。 3)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做好围护和防雨防风,不得随意乱弃乱堆;避开植被较好和地质不稳定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绿化或复耕。对施工堆料区域进行清理,恢复原有环境,尽可能减少对景区环境的影响。 4)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临时道路,严格控制塔基施工范围,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提前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并严格执行,提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严禁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造成破坏,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等架线方式。 (2)对景区游赏组织的保护措施 对游赏线路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运输主要利用通村公路。施工阶段必须保证通村公路通畅。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路段进行限速通行,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保洁,减小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做好道路施工组织,确保施工不会对游览安全造成威胁。 (3)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施工期建立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以一定程序和制度的方式规范建设期的行为,是减少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措施。例如,施工中控制作业范围,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地带的破坏和干扰。 2)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次序,程序合理可以省工省时,保证质量。对野生生物保护具有特殊意义,尤其在生物产卵、孵化、育幼阶段,减少对其干扰,可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合理安排时间,不在这一时段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可大大减少影响。 3)改变落后的施工组织方式,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要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就必须精心研究、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把功夫下在前期准备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了解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出必要的合理化建议,是十分必要的。 6 对****乌**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措施 (1)项目输电线路施工永久及临时占地禁止占用****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 (2)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地质公园。 (3)合理布置施工运输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废水排放,禁止将垃圾和废水排入地质公园范围。 (4)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地质公园范围内破坏动植物及地质遗迹和景点。 7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优化杆塔、基础选型,针对本项目所处地形地貌条件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基面综合治理方案,合理选择基面形式,合理组织基面排水,合理考虑工程弃土的处理,采取截水沟、护坡、挡土墙、护面及人工植被等治理措施。 (2)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以免引起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临时堆渣场及时清运,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渣土运输临时道路的建设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 (5)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并加强后期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1 植物保护措施 1.1避让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了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临时场地位置,通过立桩、拉彩旗等方式明确了施工边界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严禁越界作业。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巡查,未出现对施工范围外植被的碾压和破坏。 (2)优先选用了根开较小的塔型,并在满足结构安全和荷载要求的前提下,优化塔位布置,最大限度减少单个塔基的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扰动范围,有效降低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3)在施工场地设置了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居民既有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4)施工机械和材料优先从本地租赁或采购,有效防止了病虫害通过施工活动传播。 (5)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全部选用当地本土物种,未引入外来物种,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和生物安全。 1.2 减缓措施 (1)在植被集中分布的塔基区段施工时,严格按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要求,将表层土与下层生土分开堆存。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场地低洼或避风处,周边采用土袋拦挡、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保持了表土的理化性状。施工结束后,表层土已全部用于植被恢复。 (2)剥离的表土和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临时堆放时,坡脚处采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挡护,堆土顶面及坡面用密目网或防尘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拆除挡护设施,将表土平整回填至扰动区域。 (3)对位于坡度的杆塔,施工前已在坡脚设置草袋挡土墙,同时在坡面播撒了当地适生草本植物种子,有效减缓了坡面径流,减少了水土流失。 (4)工程完工后,对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所有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除了洒落的沙石、水泥块、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并集中外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了人工捡选去除。对临时占地,采用人工进行了翻松作业,恢复土壤通透性,为植被自然恢复创造了条件,及时撒播了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5)架线作业全部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工艺,未采用传统的大型机械牵引或砍伐通道的方式。施工过程中未对线路下方的植被、动物生境造成直接扰动或破坏,有效保护了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1.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对塔基占地区周边、临时占地区(牵张场、临时便道、材料堆放区等)的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过程中全部选用当地土著种,并与周边原生植被类型保持协调。 (2)对占用林地和草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进行了单独剥离和集中收集保存,堆存期间采取了临时挡护和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松土,并将保存的表层土均匀回铺至扰动区域,最大限度还原了土壤结构和肥力,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完成了绿化恢复。 1.4 管理措施 (1)施工前,项目部组织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并印发了《环境保护手册》。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明确行为规范,严禁超越红线作业。现场配备了专职环保监督员,对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管理监督,未发生人为破坏植被的情况。 (2)施工前已通过测量放线、立桩、拉设警示带等方式,明确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机械均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活动。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定期巡查,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出现越界施工或破坏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的现象。 (3)建设单位已设置生态环境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生态影响监测与报告制度。工程环评阶段,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沿线植物种类、植被类型、分布、优势种群、生物量等进行了背景调查。运营期生态监测计划已纳入日常管理,将按计划持续开展,重点监测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 动物保护措施 2.1 避让措施 (1)施工前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在林地、灌丛、草地等敏感区域施工时,现场设置了禁止捕猎警示牌。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巡查,未发生任何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2)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和临时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未出现将施工污水排放至附近溪流、草原的现象。 (3)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方式和作业时间,晨昏和正午未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未在夜间施工。 (4)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异常噪声。 2.2 减缓措施 (1)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教育,强调严禁猎杀兽类、鸟类及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未发生故意破坏或取食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立桩、拉彩旗、设置警示标牌等方式明确划定施工活动区。施工期间严令禁止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行为。 (3)~(6)对于位于坡度区域的塔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周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了场地清理、表土回覆,并播撒当地适生草种恢复自然植被,目前未发生塌方及明显水土流失现象。优化了施工时间,未进行夜间施工,未对周边野生动物夜间活动造成明显干扰。 2.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工程完工后,已对塔基临时施工区、牵张场等所有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松土和表土回覆,并按照“适地适树、乡土优先”的原则,选用当地土著植物及时完成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2)工程完工后,已同步完成所有临时占地区域(包括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的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2.4 管理措施 (1)施工前已分发宣传资料,日常工作会议中重点宣讲生态保护要求,并建立了生态保护奖惩制度。未发生人为捕杀野生动物或破坏生境的事件。 (2)在项目开工前,已充分论证并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了施工次序、季节和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迁徙等敏感期,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建立了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了工程施工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3)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立了醒目的生态保护宣传牌,明确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掏鸟。施工期间未发生捕猎或掏鸟行为,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4)施工期间开展了专项安全教育,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5)施工单位设有专人对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重点监控动植物**破坏、水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风险,制定了应急预案。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活动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破坏事件。 (6)施工期间委托工程监理单位代行环境监理职责,重点关注施工噪声、占地、人为干扰等影响,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有效控制了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 重要物种的保护措施 3.1 重要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区域保护植物**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滥采乱挖及违规收购珍稀、保护植物。施工监理单位已将保护植物纳入日常巡视内容,未发生破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测量放线、立桩、拉警示带等方式明确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范围不谁重点保护植物及其生境。经巡查,施工活动均控制在征地红线以内,未对周边保护植物造成干扰。 (3)本项目施工区域无保护植物分布,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不当导致保护植物受损的事件。 (4)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及作业区进行洒水抑尘,有效降低了扬尘扩散范围。施工弃渣、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集中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未出现乱倒乱弃现象。通过上述措施,避免了施工扬尘、弃渣、固废等污染物对区域重要野生植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3.2 重要动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严禁捕捉、伤害任何野生动物。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并建立奖惩制度。施工期间未发生捕捉野生动物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拉设警示带等方式严格划定施工边界,严格限制了施工作业范围。 (3)施工单位优化了施工布置和作业时序,避免了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运行。经调查,本项目未开展夜间施工。 (4)项目施工区域未发现鸟巢,未对鸟类生存造成影响。 4 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4.1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相关环保知识,并安排专人对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施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砍伐、采挖或破坏林地植被的现象。 (2)施工前已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缩减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处布设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得到复原。线路架设全部采用无人机放线工艺,最大限度减少了砍伐量和林地破坏。 (3)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在林区吸烟或携带明火,施工区配备灭火器材,并开展防火应急演练。运营期已按设计要求,合理校核导线弧垂,确保导线对地距离及对林木净空距离满足规范要求,防止因热胀冷缩导致导线下垂引发森林火灾。 4.2 灌丛和草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在设计阶段已对塔基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根开较小的塔型,并合理调整塔位布局,尽量避让灌草茂密区域。施工时严格控制塔基实际占地范围,减少了灌草地占用面积,有效保护了灌丛和灌草地植被。 (2)施工期间,所有运输水泥、沙土、石灰等易产生粉尘物料的车辆,均按要求使用帆布或密目网进行全遮盖,并控制装载量,严禁超载、沿途撒落。 (3)施工项目部制定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岗前环保教育培训,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未发生对周边灌草地的额外碾压、破坏行为。 (4)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携带明火进入林草区,现场设置防火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运营期已建立输电线路火灾预警机制,包括在线监测、定期巡护、红外热像检测等,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3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本项目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农田,对农田生态系统无影响。 4.4 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未向附近河流、溪沟、湖泊等任何水体排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维修保养均安排在指****修理厂进行,未在施工现场或湿地周边区域随意冲洗、维修;施工人员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5 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1)对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1)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的堆料场、材料加工场,选址前已进行地质踏勘,均避开了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结束后,已对上述场地进行清理、覆土,并按照当地原生植被类型完成了植被恢复绿化。 2)施工前对基础开挖工艺进行了优化,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严格控制开挖量,尽可能减少土石方产生量。开挖过程中,在坡面下方设置编织袋拦挡等施工围护设施,有效防止了渣料随山体滚落压覆下方植被的情况发生。 3)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场周边设置编织袋拦挡,顶面采用密目网覆盖,做到防雨防风。施工结束后,已对堆料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平整覆土,并恢复植被绿化,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风景名胜区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间未在风景名胜区内**临时道路,材料及设备运输全部利用现有道路;塔基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采用人工开挖为主的方式;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已提前规划并严格执行,严禁越线行驶;所有施工人员均在上岗前接受了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明确禁止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线路架设采用无人机放线工艺,大幅减少了砍伐量和林地破坏。 (2)对景区游赏组织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运输主要利用现有公路,并确保通村公路始终保持通畅。在施工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和保洁,有效减小了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 (3)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明确了施工边界划定、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临时占地管控、废弃物处置等规范化操作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检查与奖惩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执行,有效控制了作业范围,大大减少了对周围地带的破坏和干扰。 2)施工组织设计已科学安排施工次序,未安排高噪声设备集中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通过合理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野生生物及其生境的干扰。 3)项目前期已进行精心研究和设计,摒弃了粗放式施工组织,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优化了设备选型、运输路线、施工时序等,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如无人机架线、临时占地植被优先避让等)。施工过程实现了科学化、合理化,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影响。 6 对****乌**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通过选址选线优化和现场核查,确保所有永久占地(塔基)及临时占地(牵张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区等)均不在****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内。 (2)施工现场全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地质公园边界。 (3)施工运输线路已优化布置,避让了地质公园范围。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清运,未排入地质公园;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租用的民房已有设施处理,未发生向地质公园排放任何垃圾或废水的情况。 (4)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环保培训,明确禁止进入地质公园范围,禁止破坏动植物、地质遗迹和景点。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期间未发现施工人员违规进入地质公园或破坏**的行为。 7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优化了杆塔和基础选型,制定了基面综合治理方案。合理选择了基面形式,组织基面排水,妥善处理了工程弃土。 (2)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采用最小扰动原则。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保护原有植被,减少土地**占用,未对动物栖息地造成额外破坏。 (3)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表土已剥离存放并用于后续绿化恢复。在需要保护的区域使用了草垫、钢板垫等铺垫措施,减少了生态影响。 (4)施工期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任何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所有多余土方均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压实,未产生弃土。 (5)施工结束后,已对所有临时占地及塔基周边扰动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并按照原生植被类型完成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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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植物保护措施 1.1避让措施 (1)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合理规划牵张场、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2)尽量选用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3)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回收用于工程施工及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 (4)施工期尽量选用本地的施工机械及材料,外地进入施工区的施工机械及材料等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病虫害传播。 (5)评价区沿线分布有藿香蓟、鬼针草等外来入侵植物,两者均为种子产生量较大的菊科植物,施工单位应利用工程施工的机会,清除施工区内的外来入侵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使用当地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1.2 减缓措施 (1)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在植被较为集中分布的区段设置塔基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堆放时在堆土坡脚堆码两排双层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密网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平整恢复。 (3)挡护坡面坡脚,防止水土流失。对于的确需要在坡度大于15°的地区设置杆塔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4)临时垃圾及时清理。对于临时占地,由于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压占临时设施区改变其土壤紧实度,会影响植被的自然生长,同时材料运输过程中部分沙石、水泥洒落,施工迹地有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在山丘区可采取人、畜力翻松。 (5)架空线路段空中架线选择无人机等环境**型施工工艺,避免对线路下方植被、动物生境造成直接扰动和破坏。 1.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塔基占地区周边、临时占地区附近植被的恢复,采用当地的土著种,根据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尽量与周围植被及植物种类保持协调,对栽种的树木和植被要进行人工深度养护,确保树木、植被的成活率。根据评价区现状调查结果,在#77~#79塔段,植被恢复应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种类可选择**松、火棘、白茅、野艾蒿等。在G91~G92塔段,植被恢复应以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种类可选择腋花杜鹃、羊茅、知风草等。 (2)收集表层土充分利用,及时复垦对于占用林地和草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尽量还原土壤结构,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1.4 管理措施 (1)积极进行环保宣传,控制行为规范,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2)加强施工监理工作,强化对现有植被的管理。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征地范围内活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破坏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 (3)进行生态监测及调查工作。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工程施工期、运营期都应对植物的影响进行监测或调查。重点调查植物种类及组成、植被类型及分布、优势种群、生物量等以及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等。 2 动物保护措施 2.1 避让措施 (1)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尤其在林地、灌丛、草地等附近施工时,严禁捕捉野生动物。 (2)要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施工污水排放至线路两侧的溪流、草原中。 (3)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4)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声辐射。 2.2 减缓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遇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2****施工队伍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 (3)为避免塔杆表面金属**的反光干扰鸟类视力,可塔杆顶部上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使鸟类在飞行中能及时分辨安全路线,及时规避,以减少鸟类碰撞输电线路的概率。 (4)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5)为保护评价区内鸟类的飞行安全和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在尽量不影响鸟类生存环境的前提下,在塔基或输电线路上涂抹鸟类警戒色(如红色、黄色等),避免鸟类接触输电线路及线塔。 (6)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区车辆灯光和施工人员照明灯光的持续,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或者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 2.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等应尽快地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区域,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由于部分鸟类有重复利用鸟巢的行为,如家燕等,工程施工可能会毁坏其巢穴,建议在评价区**渠道两侧林地、灌草地内和人工建筑物上设置人工鸟巢,帮助区域内的鸟类求偶繁殖。 2.4 管理措施 (1)提高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态意识与环保意识,规范施工人员对生态的行为。在工程施工营地分发宣传资料、日常工作会议中重点告示和制定生态保护奖惩制度的方式。一方面可增加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防止人为捕杀野生动物与破坏生境的活动;另一方面,当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后,施工人员可以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将其迁移至工程影响区外的适宜生境中。 (2)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项目建设前,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建立施工时的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使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区环境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 (3)施工期间做好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立宣传牌,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掏鸟,特别是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4)部分啮齿目鼠类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传播者,而菜花原矛头蝮等属剧毒蛇。施工期及运行期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连接关系,又要重视对非工程区的人、畜和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毒蛇咬伤防治和防疫工作。 (5)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防止施工活动加剧造成的诸如动植物**的破坏、水环境污染和森林火灾等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6)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控制工程施工对动物**的影响。 3 重要物种的保护措施 3.1 重要植物的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施工监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教育施工人员、当地居民热爱和保护区域保护植物**。同时,严格执行我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滥采乱挖及违规收购珍稀、保护植物**,并做好施工监理工作,保护评价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减轻人为干扰对区域保护植物及其生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破坏评价范围内重点保护植物及其所处生境。 (3)加强监测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在评价范围内发现保护植物,应立即向当地林草部门汇报,经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4)做好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的防尘清洁工作,并定期冲刷运输公路,减少扬尘来源,同时可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等扩散范围。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弃渣、固废的收集及处理工作。避免工程施工产生的污染物对区域重要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 3.2 重要动物的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捉。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新增占地。 (3)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4)在鸟类繁殖期间(4~7月),如发现成鸟和幼鸟,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 4 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4.1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在植被较好的区域毁林采石、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2)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小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处占用,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线路架设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等架线方式。 (3)施工人员应注意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区吸烟或携带明火。运营期为保障输电线路的安全,防止导线因为热胀冷缩下垂后造成森林火灾。 4.2 灌丛和草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为保护灌丛和灌草地,进一步优化塔基设计,减少灌草地占地面积。 (2)运输含尘量大的物质时必须有蓬遮盖,减少粉尘飞扬。 (3****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避免施工机械、人员对占用场地周围其他灌草地的破坏。 (4)施工期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运营期也要严格防范火灾,建立火灾预警系统。 4.3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不宜露天大量堆放,减少水土流失。 (2)车辆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有棚遮盖,减少粉尘飞扬对耕地的影响。 (3****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施工人员注意保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避免施工机械、人员对施工区外其他耕地的破坏。 (4)在施工中应保存农业用地表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临时用地尽量不占用农业用地,若占用要在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壤恢复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 4.4 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严禁向附近的水体排放施工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到专门的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防止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污染。及时清除水域周边的施工废弃物,减少对水体的影响。油料等物料不得肆意堆放,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 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1)对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景观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废弃渣料、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污水、施工废水、工程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尾气等的方面。为尽可能地减小项目建设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要求。 1)施工过程中,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避免设置在不良地质地段,防止诱发产生滑坡,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绿化。 2)进一步研究基础开挖的施工工艺,尽可能地减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围护,防止渣料随山体滚落造成压覆植被等情况的发生。 3)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做好围护和防雨防风,不得随意乱弃乱堆;避开植被较好和地质不稳定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绿化或复耕。对施工堆料区域进行清理,恢复原有环境,尽可能减少对景区环境的影响。 4)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临时道路,严格控制塔基施工范围,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提前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并严格执行,提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严禁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造成破坏,并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等架线方式。 (2)对景区游赏组织的保护措施 对游赏线路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运输主要利用通村公路。施工阶段必须保证通村公路通畅。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路段进行限速通行,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保洁,减小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做好道路施工组织,确保施工不会对游览安全造成威胁。 (3)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施工期建立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以一定程序和制度的方式规范建设期的行为,是减少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措施。例如,施工中控制作业范围,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地带的破坏和干扰。 2)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次序,程序合理可以省工省时,保证质量。对野生生物保护具有特殊意义,尤其在生物产卵、孵化、育幼阶段,减少对其干扰,可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合理安排时间,不在这一时段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可大大减少影响。 3)改变落后的施工组织方式,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要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就必须精心研究、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把功夫下在前期准备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了解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出必要的合理化建议,是十分必要的。 6 对****乌**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措施 (1)项目输电线路施工永久及临时占地禁止占用****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 (2)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地质公园。 (3)合理布置施工运输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废水排放,禁止将垃圾和废水排入地质公园范围。 (4)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地质公园范围内破坏动植物及地质遗迹和景点。 7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优化杆塔、基础选型,针对本项目所处地形地貌条件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基面综合治理方案,合理选择基面形式,合理组织基面排水,合理考虑工程弃土的处理,采取截水沟、护坡、挡土墙、护面及人工植被等治理措施。 (2)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以免引起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临时堆渣场及时清运,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渣土运输临时道路的建设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 (5)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并加强后期维护。 | 1 植物保护措施 1.1避让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了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临时场地位置,通过立桩、拉彩旗等方式明确了施工边界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严禁越界作业。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巡查,未出现对施工范围外植被的碾压和破坏。 (2)优先选用了根开较小的塔型,并在满足结构安全和荷载要求的前提下,优化塔位布置,最大限度减少单个塔基的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扰动范围,有效降低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3)在施工场地设置了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居民既有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4)施工机械和材料优先从本地租赁或采购,有效防止了病虫害通过施工活动传播。 (5)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全部选用当地本土物种,未引入外来物种,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和生物安全。 1.2 减缓措施 (1)在植被集中分布的塔基区段施工时,严格按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要求,将表层土与下层生土分开堆存。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场地低洼或避风处,周边采用土袋拦挡、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保持了表土的理化性状。施工结束后,表层土已全部用于植被恢复。 (2)剥离的表土和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临时堆放时,坡脚处采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挡护,堆土顶面及坡面用密目网或防尘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拆除挡护设施,将表土平整回填至扰动区域。 (3)对位于坡度的杆塔,施工前已在坡脚设置草袋挡土墙,同时在坡面播撒了当地适生草本植物种子,有效减缓了坡面径流,减少了水土流失。 (4)工程完工后,对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所有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除了洒落的沙石、水泥块、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并集中外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对粒径大于5.0cm的碎石块进行了人工捡选去除。对临时占地,采用人工进行了翻松作业,恢复土壤通透性,为植被自然恢复创造了条件,及时撒播了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5)架线作业全部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工艺,未采用传统的大型机械牵引或砍伐通道的方式。施工过程中未对线路下方的植被、动物生境造成直接扰动或破坏,有效保护了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1.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对塔基占地区周边、临时占地区(牵张场、临时便道、材料堆放区等)的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过程中全部选用当地土著种,并与周边原生植被类型保持协调。 (2)对占用林地和草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进行了单独剥离和集中收集保存,堆存期间采取了临时挡护和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松土,并将保存的表层土均匀回铺至扰动区域,最大限度还原了土壤结构和肥力,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完成了绿化恢复。 1.4 管理措施 (1)施工前,项目部组织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并印发了《环境保护手册》。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明确行为规范,严禁超越红线作业。现场配备了专职环保监督员,对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管理监督,未发生人为破坏植被的情况。 (2)施工前已通过测量放线、立桩、拉设警示带等方式,明确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机械均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活动。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定期巡查,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出现越界施工或破坏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的现象。 (3)建设单位已设置生态环境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生态影响监测与报告制度。工程环评阶段,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沿线植物种类、植被类型、分布、优势种群、生物量等进行了背景调查。运营期生态监测计划已纳入日常管理,将按计划持续开展,重点监测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 动物保护措施 2.1 避让措施 (1)施工前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在林地、灌丛、草地等敏感区域施工时,现场设置了禁止捕猎警示牌。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巡查,未发生任何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2)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和临时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未出现将施工污水排放至附近溪流、草原的现象。 (3)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方式和作业时间,晨昏和正午未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未在夜间施工。 (4)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异常噪声。 2.2 减缓措施 (1)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教育,强调严禁猎杀兽类、鸟类及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未发生故意破坏或取食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立桩、拉彩旗、设置警示标牌等方式明确划定施工活动区。施工期间严令禁止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行为。 (3)~(6)对于位于坡度区域的塔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周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了场地清理、表土回覆,并播撒当地适生草种恢复自然植被,目前未发生塌方及明显水土流失现象。优化了施工时间,未进行夜间施工,未对周边野生动物夜间活动造成明显干扰。 2.3 恢复与补偿措施 (1)工程完工后,已对塔基临时施工区、牵张场等所有临时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松土和表土回覆,并按照“适地适树、乡土优先”的原则,选用当地土著植物及时完成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2)工程完工后,已同步完成所有临时占地区域(包括牵张场、材料堆放区、临时便道等)的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2.4 管理措施 (1)施工前已分发宣传资料,日常工作会议中重点宣讲生态保护要求,并建立了生态保护奖惩制度。未发生人为捕杀野生动物或破坏生境的事件。 (2)在项目开工前,已充分论证并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了施工次序、季节和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迁徙等敏感期,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建立了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了工程施工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3)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立了醒目的生态保护宣传牌,明确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掏鸟。施工期间未发生捕猎或掏鸟行为,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4)施工期间开展了专项安全教育,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5)施工单位设有专人对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重点监控动植物**破坏、水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风险,制定了应急预案。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活动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破坏事件。 (6)施工期间委托工程监理单位代行环境监理职责,重点关注施工噪声、占地、人为干扰等影响,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有效控制了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 重要物种的保护措施 3.1 重要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区域保护植物**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滥采乱挖及违规收购珍稀、保护植物。施工监理单位已将保护植物纳入日常巡视内容,未发生破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测量放线、立桩、拉警示带等方式明确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范围不谁重点保护植物及其生境。经巡查,施工活动均控制在征地红线以内,未对周边保护植物造成干扰。 (3)本项目施工区域无保护植物分布,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不当导致保护植物受损的事件。 (4)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及作业区进行洒水抑尘,有效降低了扬尘扩散范围。施工弃渣、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集中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未出现乱倒乱弃现象。通过上述措施,避免了施工扬尘、弃渣、固废等污染物对区域重要野生植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3.2 重要动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严禁捕捉、伤害任何野生动物。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并建立奖惩制度。施工期间未发生捕捉野生动物行为。 (2)施工前已通过拉设警示带等方式严格划定施工边界,严格限制了施工作业范围。 (3)施工单位优化了施工布置和作业时序,避免了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运行。经调查,本项目未开展夜间施工。 (4)项目施工区域未发现鸟巢,未对鸟类生存造成影响。 4 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4.1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相关环保知识,并安排专人对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施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砍伐、采挖或破坏林地植被的现象。 (2)施工前已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缩减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处布设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得到复原。线路架设全部采用无人机放线工艺,最大限度减少了砍伐量和林地破坏。 (3)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在林区吸烟或携带明火,施工区配备灭火器材,并开展防火应急演练。运营期已按设计要求,合理校核导线弧垂,确保导线对地距离及对林木净空距离满足规范要求,防止因热胀冷缩导致导线下垂引发森林火灾。 4.2 灌丛和草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1)在设计阶段已对塔基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根开较小的塔型,并合理调整塔位布局,尽量避让灌草茂密区域。施工时严格控制塔基实际占地范围,减少了灌草地占用面积,有效保护了灌丛和灌草地植被。 (2)施工期间,所有运输水泥、沙土、石灰等易产生粉尘物料的车辆,均按要求使用帆布或密目网进行全遮盖,并控制装载量,严禁超载、沿途撒落。 (3)施工项目部制定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岗前环保教育培训,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未发生对周边灌草地的额外碾压、破坏行为。 (4)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携带明火进入林草区,现场设置防火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运营期已建立输电线路火灾预警机制,包括在线监测、定期巡护、红外热像检测等,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3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本项目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农田,对农田生态系统无影响。 4.4 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未向附近河流、溪沟、湖泊等任何水体排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维修保养均安排在指****修理厂进行,未在施工现场或湿地周边区域随意冲洗、维修;施工人员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5 对**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1)对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1)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的堆料场、材料加工场,选址前已进行地质踏勘,均避开了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结束后,已对上述场地进行清理、覆土,并按照当地原生植被类型完成了植被恢复绿化。 2)施工前对基础开挖工艺进行了优化,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严格控制开挖量,尽可能减少土石方产生量。开挖过程中,在坡面下方设置编织袋拦挡等施工围护设施,有效防止了渣料随山体滚落压覆下方植被的情况发生。 3)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场周边设置编织袋拦挡,顶面采用密目网覆盖,做到防雨防风。施工结束后,已对堆料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平整覆土,并恢复植被绿化,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风景名胜区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间未在风景名胜区内**临时道路,材料及设备运输全部利用现有道路;塔基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采用人工开挖为主的方式;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已提前规划并严格执行,严禁越线行驶;所有施工人员均在上岗前接受了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明确禁止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线路架设采用无人机放线工艺,大幅减少了砍伐量和林地破坏。 (2)对景区游赏组织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运输主要利用现有公路,并确保通村公路始终保持通畅。在施工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和保洁,有效减小了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 (3)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明确了施工边界划定、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临时占地管控、废弃物处置等规范化操作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检查与奖惩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执行,有效控制了作业范围,大大减少了对周围地带的破坏和干扰。 2)施工组织设计已科学安排施工次序,未安排高噪声设备集中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通过合理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野生生物及其生境的干扰。 3)项目前期已进行精心研究和设计,摒弃了粗放式施工组织,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法。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优化了设备选型、运输路线、施工时序等,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如无人机架线、临时占地植被优先避让等)。施工过程实现了科学化、合理化,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影响。 6 对****乌**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措施 (1)施工前已通过选址选线优化和现场核查,确保所有永久占地(塔基)及临时占地(牵张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区等)均不在****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内。 (2)施工现场全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地质公园边界。 (3)施工运输线路已优化布置,避让了地质公园范围。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清运,未排入地质公园;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租用的民房已有设施处理,未发生向地质公园排放任何垃圾或废水的情况。 (4)施工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环保培训,明确禁止进入地质公园范围,禁止破坏动植物、地质遗迹和景点。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期间未发现施工人员违规进入地质公园或破坏**的行为。 7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优化了杆塔和基础选型,制定了基面综合治理方案。合理选择了基面形式,组织基面排水,妥善处理了工程弃土。 (2)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采用最小扰动原则。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保护原有植被,减少土地**占用,未对动物栖息地造成额外破坏。 (3)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表土已剥离存放并用于后续绿化恢复。在需要保护的区域使用了草垫、钢板垫等铺垫措施,减少了生态影响。 (4)施工期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任何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所有多余土方均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压实,未产生弃土。 (5)施工结束后,已对所有临时占地及塔基周边扰动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并按照原生植被类型完成了生态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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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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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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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