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中心)铜陵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遴选项目遴选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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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权遴选项目遴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经营权遴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翠湖一路2562号

成交费率:6.9%

四、评审专家名单:胡成峰、许洪峰、乔宗华、吴万松、姚琴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详见遴选文件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学员公寓目标管理责任人招聘项目

****

****

2022.****.26

2

****机关食堂和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局

****

2022.9.3

3

****中心食堂服务遴选项目

****机关****中心

****

2024.1.16

4

****医院食堂运营项目

****医院

****

2023.3.29

5

****中心食堂承包经营协议书

****机关****中心

****

2022.2.22

6

****学院学生食堂托管经营合同

****学院

****

2023.8.1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遴选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遴选人提出,遴选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遴选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遴选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遴选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市笔架山路468号

电话:0562-****826

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公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056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5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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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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