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硅材料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编制《****有机硅材料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有机硅材料中试车间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省****工业园湖牛线68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44.663′′,北纬29°57′6.778′′。
5、项目投资:1000万元
6、建设规模:主要依托厂区现有210仓库改造成中试车间,分为三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安排三套中试装置对9个中试产品进行工艺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验证,增加产能330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工业园湖牛线68号。
联系人:石工。
电话:187****525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经开区**港区官湖路1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2-****222;电子信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pan.**.com/s/1_OYHLFdOnssb4Q1j5F3Q6w 提取码:107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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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