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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E3M0WRXB | 建设单位法人:张荣梧 |
| 丁庆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广****示范区标准厂房13#、17#、18#楼 |
| 全产业链智能环保制鞋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示范区标准厂房13#、17#、18#楼 |
| 经度:111.****03034 纬度: 24.****703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3 |
| 贺富环审〔20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 |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0MAE3M0WRX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0MAE3M0WRX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2MA5PWDR86E | 竣工时间:2025-12-3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0 |
| 2026-05-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2iMFxg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布设24条爆米花鞋中底生产线、18条物理发泡鞋中底生产线,最终达到年产爆米花鞋中底1140万双,鞋中底540万双。本项目计划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12条爆米花鞋中底生产线、9条物理发泡鞋中底生产线,年产爆米花鞋中底570万双,鞋中底270万双;二期建设12条爆米花鞋中底生产线、9条物理发泡鞋中底生产线,年产爆米花鞋中底570万双,鞋中底270万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4条爆米花鞋中底生产线、8条物理发泡鞋中底生产线,年产爆米花鞋中底190万双,鞋中底270万双;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物料发泡②爆米花 | 实际建设情况:①物料发泡②爆米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 ①项目密炼、开炼、造粒、射出、双螺杆工序中,EVA、POE、TPU颗粒中少量的小分子混合烃类易受热释放,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密炼、开炼、造粒、射出、双螺杆工序设备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项目爆米花工序(ETPU机)中,PEBAX、HTPU颗粒中少量的小分子混合烃类易受热释放,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同时PEBAX属于聚酰胺树脂会产生氨。爆米花生产车间采用全密闭生产,同时在ETPU机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③项目物理发泡工序中,EVA、POE、TPU、TPEE、PEBAX颗粒中少量的小分子混合烃类易受热释放,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同时PEBAX属于聚酰胺树脂会产生氨。物理发泡生产车间采用全密闭生产,同时在发泡罐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④项目鞋底需要进行人工打磨,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仅少量进入空气中,大部分在设备周边沉降,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厂的纳管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外排周边地表水,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②生产冷却水主要为爆米花、造粒、双螺杆、物理发泡、注塑、成型等工序的冷却水。物理发泡、双螺杆、注塑、成型等工序的冷却水,该部分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爆米花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少量冷却水会跟随产品逸出ETPU机,在设备外设置引流管收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造粒工序的冷却水在需要调整原料时,要更换全部冷却水,该部分冷却水经三级沉淀池处****处理厂处理。 ③冲砂清洗工序的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处理厂处理。 ④项目生产活动、原料及产品堆存均在厂房内,项目初期雨水主要为屋面雨水,经屋面管道收集****园区雨水管网,对周边地表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及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ETPU机台、空压机、烘干线、发泡罐、成型设备、密炼机、造粒机、圆盘注塑机、冲砂机等生产,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设备及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结论 ①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均分类打包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公司(****经营部);三级沉淀池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石英砂碎,定期打捞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公司(****经营部); ③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油桶。项目在厂区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和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 本项目自规划之初便立足于高端市场,产品定位于高性能、高附加值的鞋中底材料。为实现这一目标,建设单位在原辅料选择上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全线产品摒弃传统高污染、高挥发性的材料,全面采用环保型、低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原辅料,确保最终产品的健康安全属性,满足欧美等国际市场对消费品的高环保门槛,从源头上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均使用环保型低VOCs成分的原辅料,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全部生产工段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 ①在密炼、开炼、水切造粒、射出工段设备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暂未设置双螺杆造粒工序; ②本项目爆米花工段不同于传统生产,项目爆米花工段不加入任何发泡剂,生产过程中不会发生化学反应,工艺属于物理工艺。且项目使用环保型低VOCs成分的原辅料,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爆米花工段在密闭设备进行生产,爆米花工序在120℃蒸汽加热条件下使颗粒之间进行连结,整个过程不添加任何发泡剂、交联剂或其他化学助剂,整个工段内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且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热分解温度较高,在120℃时,材料通常处于未熔融的固体或高弹态,未达到需要高温才能释放挥发性成分的流动状态,在此工段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车间内通过设置机械排风、自然补风的方式保持加工车间的良好通风性,避免爆米花工序废气聚集在车间; ③本项目物理发泡工段不同于传统物理发泡,属于纯物理成型过程。整个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发泡剂、交联剂或其他化学助剂,整个工段内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 1)混料物理发泡鞋中底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热分解温度较高,在160℃时,材料通常处于未熔融的固体或高弹态,未达到需要高温才能释放挥发性成分的流动状态,在物理发泡工段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混料物理发泡加热温度为160℃,在此之前,物料在射出工段已加热至170℃,在物理发泡工段吸收的热量远低于射出工段经历的最高能量输入,无法跨越新的分解能垒,物料在物理发泡工段不再新增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2)100%PEBAX或100%TPEE纯料物理发泡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热分解温度较高,在160℃时,材料通常处于未熔融的固体或高弹态,未达到需要高温才能释放挥发性成分的流动状态,在物理发泡工段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 3)100%TPU+色料纯料物理发泡使用的原辅材料是购买已完成双螺杆造粒后的TPU和色料,TPU和色料的热分解温度较高,材料通常处于未熔融的固体或高弹态,未达到需要高温才能释放挥发性成分的流动状态,在物理发泡工段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混料物理发泡加热温度为160℃,在此之前,物料在双螺杆造粒工段已加热至180℃,在物理发泡工段吸收的热量远低于射出工段经历的最高能量输入,无法跨越新的分解能垒,物料在物理发泡工段不再新增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物理发泡的原理是将定型好的材料通过高压反应釜加热(用电加热的模温机,加热导热油进行供热)至160℃并注入90%氮气和10%二氧化碳使其子胚软化及气体渗透,在一定保压时间内达到临界点,再通过瞬间泄压释放气体使其发泡到设定的大小,瞬间泄压释放出来的气体达到30兆帕,属于高压气体,高压气体危险系数高,不利于收集,建设单位将高压气体引入一个常压或低压的收集管道和净化设备极其危险,高压系统对管道、阀门、连接处的密封性要求极高。任何微小的泄漏都可能引发高速喷射、设备损坏甚至火灾。考虑到车间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本项目物理发泡瞬间泄压释放气体引至车间外定制大铁罐中再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在厂区内呈无组织排放。 ④鞋底人工打磨时产生粉尘,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纤维布袋收集处理,仅少量进入空气中,粉尘大部分在设备周边沉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外排周边地表水; ②生产冷却水主要为爆米花、造粒、物理发泡、注塑、成型等工序的冷却水。爆米花、物理发泡、注塑、成型等工序的冷却水,该部分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造粒工序的冷却水在需要调整原料时,要更换全部冷却水,该部分冷却水经沉淀池处****处理厂处理。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暂未设置双螺杆造粒工序; ③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暂未设置冲砂清洗工序,无清洗废水; ④项目生产活动、原料及产品堆存均在厂房内,项目初期雨水主要为屋面雨水,经屋面管道收集****园区雨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及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ETPU机台、空压机、烘干线、发泡罐、成型设备、密炼机、造粒机、圆盘注塑机、冲砂机等生产,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保障正常运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车辆运输频次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结论 ①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打磨工序纤维布袋收集的颗粒物;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均分类打包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公司(****经营部);沉淀池的沉渣,定期打捞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公司(****经营部); ③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和废油桶(导热油、齿轮油和液压油的油桶)。项目在厂区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和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机油和润滑油,使用液压油替代机油和润滑油,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油。 |
| 项目分期建设。①13#楼为减少废活性炭的产生,将二级活性炭吸附挥发性有机物更换成“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CO催化燃烧高温热风可对饱和活性炭进行原位再生脱附;②项目使用环保型低VOCs成分的原辅料,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加工过程不添加任何发泡剂、交联剂或其他化学助剂,整个工段内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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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处理厂的纳管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较严要求 | 化粪池 | 未进行生活污水监测 | |
| 2 | 沉淀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沉淀池 | 监测 |
| 1 | 在密炼、开炼、水切造粒、射出工段设备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 | 在密炼、开炼、水切造粒、射出工段设备上方1m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四周设置挂帘,收集后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 | |
| 2 | 本项目均使用环保型低VOCs成分的原辅料,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全部生产工段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 本项目均使用环保型低VOCs成分的原辅料,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全部生产工段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 | 监测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保障正常运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车辆运输频次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保障正常运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车辆运输频次等措施。 | 监测 |
| 1 | ①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塑料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全部回用于生产。严禁乱堆乱放乱倒。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按要求设置相关标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化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废导热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乱堆乱放乱倒,严禁将危险废物混作一般固废进行处置或外售处置。 | ①本项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间。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打磨工序纤维布袋收集的颗粒物;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均分类打包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公司(****经营部);沉淀池的沉渣定期打捞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公司(****经营部),不存在乱堆乱放乱倒;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按要求设置相关标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化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和废油桶(导热油、齿轮油和液压油的油桶)。项目在厂区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和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机油和润滑油,使用液压油替代机油和润滑油,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油。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厂区地面水泥硬化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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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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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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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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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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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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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