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土坪(向北)水库大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新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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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新****水库大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9 10:4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水库大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658

项目名称

新****水库大坝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自治区)**市**县(区)**乡、奉家镇(街道)凉风村、向北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自治区)**市**县(区)**乡、奉家镇(街道)凉风村、向北村,属**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埋石砼重力坝1座,坝址位于檀木洞溪上游,与两江汇合口距离14km。水库坝址控制集雨面积0.7km2,干流长0.85km,干流坡降35‰;水库兴建后正常蓄水位1173.50m,死水位1149.00m,兴利库容92.20万m3,调节库容57.60万m3。项目总占地面积85530m2,总投资8385.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废水外排。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采取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增加绿化等措施,爆破粉尘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混凝土拌合站水泥筒仓呼吸孔、骨料配料料仓、搅拌机进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施工期基础开挖、大坝施工过程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库底清理垃圾分类后,部分回收利用,其余运送指定的建筑垃圾消****填埋场处理;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堆存;混凝土拌合站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木材加工产生的木屑收集后外售木板厂利用、钢筋边角****回收站;车辆冲洗和沉淀渣定期清理,干化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和爆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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