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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老河****公司河联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换证)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反映至**省**市****市场体系股。
电话:0710-****208 邮箱:****@qq.com 邮政编码:441800
地址:**省**市**市**路260号商务局。
|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地址 | 零售范围 | 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期 | 法定代表人人(企业负责人) |
| 1 | 老河****公司河联加油站 | **省**市**市汉口路15号 | 汽油、柴油 | 油零售证书鄂F290号 | 2026年7月7日到2031年7月6日 | 王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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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