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包兰铁路**至**段扩能改造工程VZZQ-1标项目经理部1#混凝土拌合站 | 永**闽宁镇 | ****包兰铁路**至**段扩能改造工程YZZQ-1标项目经理部 | ******公司 |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南侧为闲置防洪工程,东侧为兰木公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福宁村南五组,西北角为闲置库房。项目是主体工程施工必备的大型临时配套设施,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9.5万m3混凝土,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占总投资的2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危险废物的治理、处置等。 |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原料堆放及装卸起尘、配料及输送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表2中企业外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定期保养维修运输车辆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及各类车辆清洗废水,最终进入1座16m3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于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9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永**。****处理厂处理。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5m3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建筑废料(废水泥、砂石)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其油桶)。生活垃圾****园区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建筑废料定期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综合利用或安全填埋处置;废润滑油及其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5m2),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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