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更新农村垃圾中转站设备和垃圾转运车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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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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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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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更新农村垃圾中转站设备和垃圾转运车辆项目)
品目

垃圾车

采购单位 ****(本级)
行政区域 楚州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11:29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捷之诚
项目联系电话 173****5886
采购单位 ****(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路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028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淮****创业园2幢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捷之诚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更新农村垃圾中转站设备和垃圾转运车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0.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二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

修改为:30.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

2、原文: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四、付款:本项目设备分批次完**装及验收,每一批次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该批次验收合格设备数量,付清对应批次货款。 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合规的正规发票;若因发票不合规、开具不及时等发票相关问题造成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并按需提交预付款保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30% 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车辆到货,完**装、调试、现场验收,出具完整验收报告,供应商提供剩余全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100%。

3、原文,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 技术要求,(二)配套转运车(技术参数要求),●▲底盘,型号,DFH1180EX8、QL1180JQFRCY、YC1180FH8JP6

修改为:●▲底盘,型号,DFH1180EX8、QL1180JQFRCY、YC1180FH8JP6或同等品质底盘;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底盘的,整车轴距、轴荷、额定承载、通过性等全部关键性能指标不得低于上述型号最低技术标准。

4、原文,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 技术要求,(二)配套转运车(技术参数要求),●▲发动机,品牌,康明斯、五十铃、日野。

修改为:●▲发动机,品牌,康明斯、五十铃、日野或同等品质国六六缸大功率发动机;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发动机的,额定功率、峰值扭矩、排放标准、耐用维保性能等指标不得低于上述品牌同等技术水平。

5、原文,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 商务部分,(一)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修改为:(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完整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承诺自身满足本项目全部质保、故障响应、备件储备、驻场运维要求;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中****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逾期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6、原文,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 商务部分,(三)项目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修改为: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原文,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三、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技术评估(54分),1技术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投标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结合投标佐证材料综合评议打分: (1)投标设备全部参数、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且所有需佐证参数均提供合规有效佐证材料的,得20分; (2)标注“●▲”的核心重要指标不满足的,每项扣2.5分; (3)标注“▲”的核心重要指标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 (4)未标注“▲”的普通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0.5分,扣完本项得0分为止; (5)本项参数正偏离不加分,仅考核符合性; (6)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项,未提供佐证或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一律视为该项参数负偏离,按对应标准扣分。

修改为:根据供应商投标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结合投标佐证材料综合评议打分: (1)投标设备全部参数、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且所有需佐证参数均提供合规有效佐证材料的,得20分; (2)标注“●▲”的核心重要指标不满足的,每项扣1.75分; (3)标注“▲”的核心重要指标不满足的,每项扣0.35分; (4)未标注“▲”的普通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0.15分,扣完本项得0分为止; (5)本项参数正偏离不加分,仅考核符合性; (6)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项,未提供佐证或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一律视为该项参数负偏离,按对应标准扣分。

8、原文,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三、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技术评估(54分),3设备技术响应及优化方案,针对压缩机、垃圾转运车核心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工艺标准进行评审: ①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同时提供设备防腐、密封、降噪、污水排放优化设计方案,技术成熟、适配农村复杂作业场景的得7分; 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参数,无优化方案的得4分; ③存在参数负偏离、技术方案不完善的得2分; ④存在重大负偏离或经五名及以上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不契合项目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设备技术优化方案:投标人充分结合**区农村道路狭窄、路面坑洼不平、垃圾转运点位分散、设备全天候高负荷连续作业、露天潮湿存放、村居作业需降噪控污等本土实际作业工况编制优化方案: ①设备防腐、密封、降噪、污水排放等优化设计方案,技术成熟、适配农村复杂作业场景的得7分; ②设备满足项目基础使用要求,未针对**区农村复杂作业工况提供任何专项技术优化方案,无针对性提质、适配、防渗漏、降噪、防腐等优化设计内容,得4分; ③方案内容单薄、针对性较弱,未结合本项目农村环卫作业痛点设计,优化措施流于形式、可落地性一般,无法有效提升设备现场作业适配性与稳定性,得2分; ④未提供方案或经五名及以上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不契合项目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9、原开标日期:2026年7月6日上午9:00。标书代写
现开标日期修改为:2026年7月14日上午9:00。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6-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北路91号

联系人:解学善

联系电话:183****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国道233与藏军洞路交叉口200米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5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73****588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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