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所投医疗器械非投标人生产,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免于经营备案的范畴,则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明确承诺“投标人所投第二类医疗器械属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并对该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④若投标人已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多证合一整合,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单独提供承诺函,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信息及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2、若所投医疗器械为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以下材料: ①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时间:2026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财政局投诉电话:0832-****730。
****财政局地址:**市**区大千路466号。
****财政局邮编:6411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市**区**路589号
联系方式:083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甜城大道北段166****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832-****0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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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