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6-29 11:51 至 2026-08-28 11:5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23952.1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市源西路东侧、孟庄镇碾卢村土地北侧 | |||
| 经度 | 113.792411 | 纬度 | 34.61302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3-27 至 2026-06-0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晨曦 | 单位联系电话 | 176****306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晨曦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6****306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慧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287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兴路69****中心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的判断来进行逻辑推论和结果分析。通过对目前掌握的调查资料、访谈信息的判别和分析,得出了较为可靠的调查结论,具体如下: (1)****小学**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市源西路东侧、孟庄镇碾卢村土地北侧,地块四至范围:**A-07地块、西至源西路、南至A-06剩余地块、北至A-05、A-07地块。调查地块面积为23952.1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792411°,北纬34.613022°。本次调查地块于2019年6月15日取得征收批复,****省政府批准征收、未划拨。 (2)根据****规划局出具的****小学**项目地块当年报地2009年数据库地类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类明细表可知,调查地块原权属单位为小石庄村,原用途为建设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村庄(不含住宅)),****小学用地。 (3)调查地块已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郑环办﹝2023﹞71号)相关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同时使用土壤快速检测仪器采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并进行现场检测分析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经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枣园。地块历史和当前活动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周围区域历史和当前均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周边不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周围区域历史上和当前不涉及的潜****农民创业园、****公司、木业公司,经污染识别分析,周边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此外,根据地块内历史土壤监测结果及目前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辅助判断,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污染痕迹。综合分析,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涉及的潜在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可得出调查结论:****小学**项目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小学用地的开发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