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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城后山(卓玛拉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西冶****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6月1日对 **县城后山(卓玛拉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向有关单位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或意见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郭工182****952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