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迁水泵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审批
河北-唐山-迁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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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29

项目名称 ****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开发区聚鑫街106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方宝忠
联系人 方宝忠 联系电话 177****7160
项目投资(万元) 180 环保投资(万元) 1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现场环保设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1、环评阶段浇注气化废气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泡沫切割泡沫切割、烘干、现有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取消了泡沫切割及喷漆工序,将烘干(模型组合、涂料搅拌、烘干)废气及浇注汽化废气引入一套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2、环评阶段电炉熔化废气经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砂处理、震动造型废气合并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铁水浇注、抛丸、车间废气收集经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整为铁水浇注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抛丸、车间废气收集、砂处理、震动造型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电炉熔化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3#)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废****公司,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
承诺:**** 方宝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方宝忠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