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拟采购一批摄影摄像广播器材,用于中心日常新闻采编、节目录制及新媒体内容生产等工作。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画幅微单相机、配套镜头、航拍无人机、广播级调音台、耳机、无线麦克风、三脚架、存储卡、摄影包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电子标服务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专题或直接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看:直达链接:https://jinrong.****.cn/luban/finance/xinjiang金融服务支撑热线:400-****-9583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5、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响应,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请在领取谈判文件的有效日期内领取文件,过期将无法领取。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澄清变更等内容。若再次发布谈判公告,第一次成功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重新领取谈判文件。
6、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须使用同一个CA。
8、特别提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固**路515号
传 真:
项目负责人:贾辉
项目联系方式:0999-****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路1768号(天一城二区2-35#、36#201商铺)
传 真:
项目负责人:吴佳雯
项目联系方式:156****2875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香飘路
传 真:
联 系 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