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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水厂现场安全生产及运输作业有序开展,结合各厂区储药间通行道路实际通行宽度、场地作业条件,现对**市**区****公司2026年度生产药剂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每次运输量的相关条款作出澄清与解释。
一、澄清
两个子包招标文件中对于聚氯化铝和次氯酸钠每次运输量要求为“每次32吨”,****水厂合并每次配送量约为32吨,并非单个厂区的配送量。
由于各厂区的现有场地通行条件限制,为规避大型车辆通行、停靠、卸料产生的安全隐患,部分厂区建议供货运输车辆单次建议核载量不超过15吨,具体厂区单次运输量用户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次澄清为保障现场作业安全高效进行,不改变项目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报价方式及其他招标要求。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14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三、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中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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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