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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公司33.5238%股权 | ||
| **** | 监测编号G32026HA****220-2 | |
| 380.331 万元 | 债权金额(万元)||
| 2026-06-29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7-27 | |
| ******公司 | |||
| **市**区丰产路21号1号楼46号 | 所在地区**省/**市 | ||
| 翟田田 | |||
| 1999-04-30 | 注册资本(万元)668.030304人民币 | ||
| 国有参股企业 | 经营规模微型 | ||
| ****公司 | 所属行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 ||
| 914********398402H | |||
| 辐照加工(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 |||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
| 12人 | 金融分类|||
| 4 | 股份总数|||
| ******集团有限公司 | 33.5238 | ||
| ****公司 | 33 | ||
| 赵家年 | 33 | ||
| ******公司****公司 | 0.4762 | ||
| 2025 年 | |||
| 1108.63 万元 | 285.69 万元 | 822.94 万元 | |
| 395.45 万元 | 113.36 万元 | 107.69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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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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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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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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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8.63 万元 | 285.69 万元 | 822.94 万元 | |
| 395.45 万元 | 113.36 万元 | 107.69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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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太****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 2025-12-31 | 评估基准日2025-11-30 |
| 422.59 | 评估总资产(万元)1546.24 |
| 285.69 | 净资产(万元)1260.550000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914********444427A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郑花路6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26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红卫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董事会决议 | ||
| 33.5238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3.523800 % | |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省 | ||
| **** |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2025-11-10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32期 | |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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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是 | |||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 50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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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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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4.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过户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协助;涉及到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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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辐照公司资产总额为1108.63万元,负债285.69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822.94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披露为准。 2.标的股权系**油气以货币出资457.6万元,之后以实物出资对货币出资进行了置换,置换过程中未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相应实物出****公司。 3.辐照公司原章程记载注册资本金为1365万元,其中,**油气持股比例33.5%;2025年4月23****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365万元减少至668.030304万元,其中,**油气持股比例33.5238%,****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25年6月1****公司出具章程修订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68.030304万元,**油气持股比例33.5238%。 4.辐照公司无形资产为1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小学南侧190米,面积8086.65㎡,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准用年限为20年(已于2022年6月到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天****公司,系股东**油气2009****法院****公司处以资产抵债方式取得,后以该宗土地作价100****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书一直未变更登记。根据**县2025-2035国土空间规划,该宗土地规划已变更为道路和绿化用地。后续该宗土地使用权能否继续使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无法继续使用、被政府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亦依法无权获得补偿。 5.辐照公司主办公楼、康复路西的三间两层居民住房、仓库用房均无产权证,厂房车间及配电房仅有房产证复印件且产权所****公司,****公司名下。该等****公司作价转让给**油气,**油****公司。 6.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作已完成尽职调查,并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相关文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现状予以受让,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放弃对转让方任何形式的追索,否则将视为违约。 7.标的企业现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辐照公司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继续由股权****公司承担。 9.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公司持续经营形成损益和产生的费用由原股东按照原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10.股权转让涉及的8****公司自主招聘的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由股权受让方依法承接。 1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12.评估基准日后,辐照公司已向全体股东分配2025年 度现金红利共计104万元(其中,**省**石油天然气集 ****公司按持股比例33.5238%获得分红约34.86万元), 即原****公司净资产已减少1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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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周楠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5****0198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