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合同信息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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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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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监理人(全称):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

2. 工程地点: **** ;

3. 工程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0500.00平方米,设置预检分诊区,抢救区、专科****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观察区、隔离区(独立设置传染病隔离抢救间、发热诊室),辅助功能区(检验科、药房、收款室、CT室、C臂室、DR室、超声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病区,急诊重症监护室及后备用房,一楼附近建高压氧仓一座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总投资约6239万元(土建部分约5239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任** ,身份证号码: 410922********2733 ,注册号: ****7234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柒陆 (¥ 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776% )。

包括:

1. 监理酬金: 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柒陆 (¥ 经财政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776%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6 年 5 月 14 日。

2. 订立地点: ****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 (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9F8MMT8R

监理人:****公司(盖章)

住所:**省**市郑东新区**路79****中心C区1号楼1112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 (签字)

开户银行:****公司**自贸区支行

账号: *024214

电话: 0371-****6899

传真: 0371-****6899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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