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清溪街道2026年南溪苑安置点辣椒加工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区清溪街道2026年**苑安置点辣椒加工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乡村**建设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区清溪街道2026年**苑安置点辣椒加工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乡村**建设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区清溪街道2026年**苑安置点辣椒加工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江****公司
地址:**省**市**市龙都街道东吕标村龙祥路中段南首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 投标人国中****公司成立于2026年05月08日,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无在岗员工、无社保账户缴纳记录, 一套楼层房间号(3131、3135、3056等)同时注册****公司,仅用来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接收信函,无实际办公场地,属于提供虚假信用材料; 2. 招标文件明****银行资信证明,该****银行资信文件,仅以承诺书替代,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资格条款; 3. 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设备原厂裸机出厂价,投标人注册地址为集群虚拟挂靠地址,无实体经营仓储场地,无资信材料佐证资金实力,存在极大履约违约风险。
事实依据:质疑函里有截图,请看一下,谢谢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请求:1. 投标人国中****公司成立于2026年05月08日,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无在岗员工、无社保账户缴纳记录, 一套楼层房间号(3131、3135、3056等)同时注册****公司,仅用来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接收信函,无实际办公场地,属于提供虚假信用材料; 2. 招标文件明****银行资信证明,该****银行资信文件,仅以承诺书替代,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资格条款; 3. 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设备原厂裸机出厂价,投标人注册地址为集群虚拟挂靠地址,无实体经营仓储场地,无资信材料佐证资金实力,存在极大履约违约风险。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委员会否决国中****公司投标。 原由: 银行资信证明:新公司开户,也可开具存款资信材料,是否提供; 社保缴纳证明:公司刚注册,无员工、无社保缴纳记录,承诺书是否属于承诺——承诺“具备依法缴纳社保良好记录”,但客观无任何缴纳行为,属于《条例》规定的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废标、记入不良投标记录。1. 事实:国中**科技成立仅1个多月,无员工、无社保开户缴费记录,客观不存在“依法缴纳社保良好记录”;2. 证据:企查查工商成立日期截图、社保系统无参保记录佐证; 3. 法律定性:明知自身无社保缴纳记录,仍出具合规承诺书,属于投标弄虚作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1、质疑事项1回复:国中****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专家已评审;中标人有可能为代理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国中****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是符合要求的,贵公司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2、质疑事项2回复:国中****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专家已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质疑事项3回复:国中****公司投标报价专家已认定,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符合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址为集群虚拟挂靠地址,无实体经营仓储场地,无资信材料佐证资金实力,存在极大履约违约风险等问题,缺乏事实依据,不能判定。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财政局)提起投诉。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