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经济开发区给排水、中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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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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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开启与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2026-07-01 10:00 至 2026-07-01 10:30

联系人

王辰阳

联系方式

181****1809

规则说明
1
1阶段

2026-07-01 10:00:00

2026-07-01 10:15:00

15分钟 ,50%

(向上取整)

2
2阶段

2026-07-01 10:15:00

2026-07-01 10:30:00

15分钟 ,1家

报价相同的,按时间顺序淘汰,时间晚者淘汰
除第一阶段,每一阶段只能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往低报
各阶段报价过程不公开,阶段结束后统一显示最终报价
若最后阶段保留超过1家,则进入谈判阶段
是否最低价中选

是否允许预报价

采购类别

物资采购

响应担保方式

无需收取

响应担保金

0元

响应担保审核节点

报名前

最高限价

811680 元

最高限价是否含税

不含税

交付地区

**省**市

详细交付地址

****开发区**、**

采购概况

pe管采购

报价方式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报价

交货方式

乙方保证货物的供货时间,甲方需提前48小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订货金额的30%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甲方结清尾款后乙方安排发货

作废要求

报价不满三家

责任划分

1.供货方未按期供货或供货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的责任:

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采购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质量不合格视同未交货。经采购方任何形式的催告,供货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货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

供货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经采购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采购方应及时通知供货方核实;经核实后采购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采购方对供货方所供的沥青混合料发现有质量差异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货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工程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采购方未按期付款应承担的责任:

采购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承担前述的违约责任后,不再承担逾期付款的其他责任。

3.供货方出具非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承担的责任:

在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供货方应向采购方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供货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货方需依法向采购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发布媒介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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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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