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农物流园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贵农物流园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6年06月25日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 推荐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审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0632.9 | 97.8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0000 | 96.0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6681.4 | 95.9 |
二、公示日期: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2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修**扎佐街道和新村
联系人:刘佳炜、曾珍
电 话:176****90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林**路28号
联系人:唐娆、王兆昂
电 话:177****5607
四、公示媒体: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五、异议、投诉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监督人:****纪检监督室,联系电话:0851-****0979)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