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医疗辅助、秩序维护等现场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医疗辅助、秩序维护等现场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中:“根据其项目运营实际需求,配备不少于以下岗位,总人数不超过110人”
现变更为:“根据其项目运营实际需求,配备不少于以下岗位,总人数不得少于100人且不超过110人”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 10%×100 |
”现变更为:“
| 价格分 (10分) |
(1)计算评审基准价 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最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 (2)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3)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①如果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项目E1=0.5;E2=0.3。 其中:F是价格分。E1是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分值,E2是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分值。 注:当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南路世纪阳光大厦商业401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1222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章工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6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