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比选人”****公司经营管理需求,拟对****档案整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1.2 项目地点:**市。
1.3 服务范围:根据比选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提供归档范围内需要进行整理的档案的分类、排序、著录、档案系统录入、编页、盖章、装盒、上架、扫描、处理、质检、图片挂接、数据备份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做好岗前培训,****公司档案的保密工作;协助公司档案人员对档案库房进行日常管理,无偿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服务;对于有归档完结时间要求的档案整理,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至少派遣1名档案****公司提供服务,工作量大时应及时增派服务人员。
1.4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期内所有工作内容止,合同一年一签。
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比选人管理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档案整理服务业绩。
2.3 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4 其他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6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9:0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市高新区**二街170号5楼510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3.2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最近6个月在比选申请人单位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起算,比选申请人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比选申请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3日10时30分,****集团****中心****中心)6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本公****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及****网站(http://www.****.com/)同步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高新区**二街170号
联 系 人:彭女士,028-****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