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
3.项目预算:15000元(以最终实际产生费用结账)。
4.服务单价最高限额:40元/人。
二、服务内容
为院内儿童提供专项理发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人数调整)。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日常服务频次为每月一至两次,遇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春节假期除外)。
四、采购方式
线下比选,确定服务商后签订合同。
五、比选标准及方式
以合理最低报价选取服务商。
六、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季度情况下据实结算。
七、商务要求:
1.采购人仅提供场地和水电、毛巾,其它洗头理发工具、耗材及相关配套设施均需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2.中标供应商派驻专业理发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理发师不少于1名)。
3.交通工具自备、交通过程中自行负责个人安排问题,本院不承担路途中风险。
4.鉴于采购人的工作特殊性,投标单位的法人和驻场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驻场人员身体暴露部分不能有大面积纹身,进入生活区需佩戴好口罩及配合好院内的相关规定。
5.为保障院内工作有序开展,投标单位在接到服务需求后需3小时内抵达本院开展服务。
6.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按已结算的全部服务费用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未结算的部分不予办理结算和支付。
7.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在提前30日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提前撤场,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未结算的部分不予办理结算和支付。
8.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季度性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第二年合同续签的重要评审。全年季度考核综合评价未达到优秀达2次的,采购人可责令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视情扣除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的5%-10%。中标供应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或季度考核在良好(不含)标准以下达到2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办理结算和支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配合办理退场交接手续。(考核办法具体以合同为准)
八、提交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费用需包含交通路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驻场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和健康证
5.法定代表人和驻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
6.投标人店铺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以及实体店照片佐证。
7.递交文件不限于以上内容,需盖公章密封,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店铺名称及地址。
8.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价材料。
递交地点:**市**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792-****72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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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