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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县村落江淮(垓下历史文化名村)改造提升项目—垓下古村落业态提升改造工程、垓下遗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具体如下:
疑问1:请问我单位具有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修缮、保养。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要求
答复1:按招标文件原表述执行。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疑问2:牵头单位仅持有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联合体资质组合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答复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
**县****公司
**省垓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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