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城**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转发**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昭住建联发〔2024〕9号)精神,我县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分配第1批次共受理申请书200份,****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局、****管理局、****大队、****中心、****中心等八个职能部门联****建设局综合审核,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32户,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168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32户。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县**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的2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商铺的1户;属于搬**置人口且在黎明、七里、北门、天生、邱家屿五个**集中安置点范围有安置房的2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4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不能提供车辆价格证明资料的8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资金大于10万元的2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办企业或属企业股东的6户;申请人或共同申******社成员注资在3万元以上的2户;申请人务工****社区范围内的1户;自愿放弃公租房分配资格未满五年的2户;退出公租房未满五年的1户;婚姻信息不吻合的1户。(详见附件1)。
二、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168户(详见附件2)。
三、分配时间
分配时间待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
四、公示期
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相关事宜
公示期内,申****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若申请对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建设局****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0-****583。
附件:1. **县2026年第1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不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xls
2. **县2026年第1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xls
****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