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城南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第一项 | 1、根据“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对投标产品的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的得16分。 1).标★的指标为重要参数条款,全部满足得8分,每偏离一项扣1分; 2).其余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全部满足得8分,每偏离数量≤5条扣1分;6-20条扣2分;21-50条扣4分;≥51条扣8分; 若应提供检测报告而未提供,则该项判定为负偏离。 ▲以上两项内容任一项扣减至0分或以下时,视为重大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
1、根据“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对投标产品的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的得16分。 1).标★的指标为重要参数条款,全部满足得10分,每偏离一项扣1分; 2).其余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全部满足得6分,每偏离数量≤5条扣1分;6-20条扣2分;21-50条扣4分;≥51条扣6分; 若应提供检测报告而未提供,则该项判定为负偏离。 |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标书代写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双港路19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6737
质疑联系人:任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玉城街道**南路129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彬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2788
质疑联系人:施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6-****9474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管理科
地 址:**市**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