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101
传 真:022-****1133
通讯地址:**区钰华街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迁建项目 | **** | ****经济开发区宝富道37号增1号 | **华泽****公司 | ****拟实施搬迁项目,将厂区搬迁至****经济开发区宝富道37号增1号,租赁******公司闲置的生产厂房和办公楼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产品方案不变,仍为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板。 | 废气:本项目在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污染物,经发泡固化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分条、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分条机机头随动式集气罩收集以及离心切割机上端集气罩收集后,一同通过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定期更换的循环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基础、隔声垫等降噪措施;室外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间等措施降低室外设备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发泡料、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利用;集尘灰由城市管理委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有关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