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吴洁璇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89****9627 |
采购包1:
| **** | ****门市**区筼筜街道屿后南路238号 | 2,215,000.00元 | 97.52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市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 | 按采购人 服务范围 要求执行 | 按采购人 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按采购人 服务标准 要求执行 | 2,215,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阙雯文 |
| 评审专家: | 张燕飞 、 赵滨娜 、 林伙海 、 程颖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3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文灶支行;账号:410********00020474;开户名:********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4.89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双狮西路86号海上世界D座905之三;
(2)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规定,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中标人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2年。
名称:****
地址:****门市**区**北路67号1号楼
联系方式:0592-****05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89****96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洁璇
电话:189****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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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