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岳阳-汨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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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1MA4PFE066D仇红良
仇红良**省**市**市
****开发区东片区创远大道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市 ****开发区东片区创远大道北侧
经度:113.190470 纬度: 29.053880****生态环境厅
2025-02-26
湘环许决〔2025〕85号****
2020-04-198000
280.5****
****0681MA4PFE066D******公司
****0681MA4T4M272J******公司
****0681MAC6FE629A2025-10-10
2025-10-152026-10-15
2026-05-282026-06-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8VwdPC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异地扩建异地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12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工艺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电池破碎分选、轻重质塑料破碎浮选、铅膏制铅、铅栅制铅锭。总体生产工艺为废旧铅酸蓄电池通过破碎分选得到铅栅、铅膏、塑料,废极板和铅栅一同去融化铸锭工序,废铅泥和铅膏一同去预脱硫、还原转化和固相电解工序,塑料去破碎分选工序。 铅蓄电池中电解液的成分主要为硫酸溶液,根据本项目工艺流程,电池经湿法破碎后,硫酸溶液进入铅膏浆液中,在加入烧碱中和后,再经过压滤除去固体杂质后,得到硫酸钠废水,去蒸发结晶。本项目工艺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电池破碎分选、轻重质塑料破碎浮选、铅膏制铅、铅栅制铅锭。总体生产工艺为废旧铅酸蓄电池通过破碎分选得到铅栅、铅膏、塑料,废极板和铅栅一同去融化铸锭工序,废铅泥和铅膏一同去预脱硫、还原转化和固相电解工序,塑料去破碎分选工序。 铅蓄电池中电解液的成分主要为硫酸溶液,根据本项目工艺流程,电池经湿法破碎后,硫酸溶液进入铅膏浆液中,在加入烧碱中和后,再经过压滤除去固体杂质后,得到硫酸钠废水,去蒸发结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电解槽为密闭状态,通过槽边抽风将多余气体抽入碱液喷淋塔内,槽边抽风主要包括氧气和水汽;2、三个排气筒都为15米1、在DA002排气筒旁单独增加一台碱液喷淋塔连接电解槽;2、三个排气筒都为18米;
1、为优化环保设施,在DA002排气筒旁单独增加一台碱液喷淋塔连接电解槽,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未新增污染物种类。2、为提高排气扩散能力,排气筒由15米加高至18米;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钢结构封闭厂房,1F,“7”字形厂房,建筑面积9396m2,建设全自动生产线一条,H=13.8m。主要布置下料区、原料仓库、电池破碎区、PP破碎区、固相电解区、加热浇铸区、蒸发结晶装置以及产品仓库,按重点区域防腐防渗; 2、无; 3、①2台反应釜;②2台塑料破碎机;③1套全自动浮选机;④1台打包机;⑤叉车2台; 4、危废暂存间位于南侧; 5、硫酸钠产生量21874.357t/a; 6、工程拟总投资12000万元1、增加检验台; 2、蒸发结晶装置处增加一台蒸馏水收集罐; 3、①1套反应釜;②1台塑料破碎机;③2套全自动浮选机;④无打包机;⑤叉车12台; 4、危废暂存间位于PP破碎处理区,南侧建设含铅废料存放间; 5、硫酸钠产生量104.3t/a; 6、工程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
1、为准确计量客户来料净重(去液后重量),避免因水分计入重量产生争议,设置专用检测台对含水电瓶进行开孔排液。倒出液体全部进入循环水池回用,无外排。检测台设置抽风系统,增加密闭帘,产生的硫酸雾通过管道进入破碎废气处理系统。该检测台属于原料进厂检验与计量预处理设施,不属于主生产工艺变动。 2、因蒸发结晶装置会产生蒸馏水,故增加一台蒸馏水收集罐,蒸馏水经过蒸馏水收集罐暂存后导流系统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3、①③变动为工艺优化和产品质量提升,未增加产能,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③环评阶段按保守原则配置2台设备,实际生产发现1台满足生产需求;产能无变化。④未配置独立打包机,采用人工+吨袋打包。⑤因厂区面积大、物料种类多、转运路线长,叉车由2台增至12台,电动叉车无废气排放,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达标,对外环境无显著影响。 4、为降低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同时便于将含铅废料与其他危险废物分区管理,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5、环评按铅膏中硫酸铅全转化进行理论计算,预测值较高;实际生产中,游离硫酸在预脱硫工序中被优先中和,但铅膏中硫酸铅的脱硫反应速率受物料接触、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实际转化率低于理论值,导致硫酸钠实际产生量远低于环评预测值。产生的硫酸钠主要随塑料产品带走,剩余部分回用于厂区塑料生产,不外售。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6、招标采购价格低于概算、施工期材料价格下降及工程量核减,未降低质量标准。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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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 0.018 0.1 0 0 0.036 0.018 /
0.463 0.463 0.6 0 0 0.926 0.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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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开发区****处理厂污水厂接纳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开发区****处理厂污水厂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补充生产用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化粪池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类最大浓度分别为:7.4(无量纲)、43mg/L、93mg/L、31.5mg/L、18.0mg/L、1.52mg/L都满足******开发区****处理厂污水厂接纳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碱液喷淋塔 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蒸发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 1、破碎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低温熔铸锅废气通过四周及上下有围挡、集气罩负压收集+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天然气燃烧废气体通过低氮燃烧+18m排气筒(DA003)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1、破碎废气排气筒出口(DA001)硫酸雾最大监测浓度为0.755mg/m3,低浓度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2.9mg/m3,铅最大监测浓度为0.043mg/m3,低浓度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铅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中排放限值。2、低温熔铸锅废气排气筒出口(DA002)硫酸雾最大监测浓度为0.673mg/m3,低浓度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8.5mg/m3,铅最大监测浓度为0.726mg/m3,且根据表9.2-4 折算浓度全部达标;低浓度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铅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中排放限值。3、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DA003)二氧化硫最大监测浓度<3mg/m3,氮氧化物最大监测浓度为42mg/m3,林格曼烟气黑度最大监测浓度<1mg/m3,低浓度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2.9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排气黑度、低浓度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铅的最大监测浓度为0.00342mg/m3,硫酸雾最大监测浓度为0.031mg/m3,总悬浮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093mg/m3;总悬浮颗粒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测浓度标准限值,铅、硫酸雾参考《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中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安装减振垫、消音器、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取安装减振垫、消音器、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65dB(A),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所处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及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标准。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得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及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标准。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得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项目位于环境空气功能区的二类区,硫酸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相关限值;2、土壤检测结果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水田相关标准要求。 1、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硫酸雾检测结果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2018 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土壤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水田相关标准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雨污分流,依托园区管网雨污分流,依托园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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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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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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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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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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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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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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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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