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5线**址山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水泥公开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国道G325线**址山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国道G325线**址山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11310吨水泥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二.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国道G325线**址山至**塘口段改建工程起点(本项目桩号为K27+898.117,对应现状国道G325桩号为K94+623)位于**市址山镇北侧接现状国道G325,路线经**市址山碧桂园南侧、址山中学北侧、四堡新村、新村,然后进入**市月山镇,****水库南侧前行,跨越省道S273,在金居村南侧前行,跨越县道556****园区段,沿翠山****工业园,经沙塘镇依次跨越省道S274,**水、**高速公路,然后路线往南经塘口镇,终点在**镇与塘口镇交界处严边村附近接回现状国道G325(本项目桩号为K62+356,对应现状国道G325桩号为K126+119),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4.46km。其中**段长约4.17km,**段长约30.29km。根据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主线设置桥梁6355.7米/26座,主线桥占路线比例18.4%,涵洞通道72处。****工业园路段K44+700~K49+300,全长约4.6km,为先行段。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该路段两侧增设辅道工程。此外考虑到**水大桥和沙塘互通为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应优先组织施工,也将**水大桥和沙塘互通纳入先行段范围。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33.0米,其中,****工业园路段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主线+辅道”路基总共60m宽。总工期3年。
二.2. 采购内容:
(1)各种型号水泥11310吨。水泥质量应符合GB175—2007标准,每车水泥必须随车附出厂合格证,乙方按水泥出厂编号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给甲方提供28**泥质量检验报告。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七天内寄发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给甲方。若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
(2)交货地点:****国道G325线**址山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有效供应****集团集采成果)。
四、采购商务情况
四.1. 结算方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
四.2. 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乙方接受12****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贴息费由甲方承担。产生贴息及逾期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没有材料结算的单独开价外费发票做结算。贴息费用的计算规则为:票面金额*承兑期*贴现当日的贴现率(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3. 每期结算后,甲方凭结算凭证及发票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所供货物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4. 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本水泥采购项目原中标单位为****。****公司内部业务架构调整,为保障项目后续履约工作有序推进、合同权责有效落地,经相关方确认,原****在本水泥采购项目项下的全部剩余业务、合同权利及履约权责,整体转移至中交****公司。
权责转移完成后,中交****公司将全面承接本项目原合同项下剩余全部工作,履行原有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享有对应的合同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履约风险,后续项目对接、供货履约、款项结算、售后对接等相关事宜均由中交****公司全权负责。
本次业务及权责转移为企业内部主体调整,不改变原水泥采购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履约标准及**约定,保障项目持续平稳推进,各方**权益保持不变。
六、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7月2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剑荣
联系地址: **市**区鹤瑞路83号
联系电话: 020-****0277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 水稳专用水泥:P.042.5,初凝3小时以上,终凝不小于6小时 | 13% | 吨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 P.O42.5(散) | 13% | 吨 |